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1月3日晚间,兆新股份(002256)发布的一则关于银行账户资金被划扣公告显示,由于对外担保事项,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将公司账户资金2000万元划扣用于偿还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的贷款本金。但兆新股份表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从未审议批准上述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公告显示,兆新股份于2019年1月3日收到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的《最高额保证金账户质押合同》(以下简称“《保证金质押合同》”)和《业务凭证/客户
回单》,《保证金质押合同》显示,2017年7月24日,兆新股份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金账户质押合同》,为确保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与彩虹集团、兆新股份(彩虹集团与兆新股份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的履行,兆新股份以2000万元货币资金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业务凭证/客户回单》显示,2019年1月2日,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将兆新股份在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的账户资金2000万元划扣用于偿还彩虹集团的贷款本金。
兆新股份表示,经核实,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从未审议批准上述对外提供担保事项。上述《保证金质押合同》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公司董事会将聘请律师就该事项进行核实查证。
另外,兆新股份提示风险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第13.3.2条的规定,上述事项涉及公司违规担保,若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可能会被深交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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