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火炬、鹏鹞环保双双公告有首发股东将清仓式减持,1月3日两公司股价均重挫,鹏鹞环保跌停,新疆火炬大跌9.55%,首发股东的清仓式减持对市场冲击和伤害可见一斑。在本栏看来,首发股东的清仓式减持不能无拘无束,监管层应该设置一些针对性条款,避免市场出现大额清仓式减持的情形。
对于大股东减持股票,投资者通常会选择用脚投票,因为大股东的减持计划不仅直接给二级市场股价带来抛压,同时也可能对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构成不利影响。
但又不能不让大股东减持,毕竟资本市场的一大作用就是保证各路资本的常态化有进有出。
在此种背景下,就需要寻找首发股东和中小投资者之间的一种平衡关系。诸如,首发股东减持动作能否变得温柔一些,不要采取掐点清仓式减持的极端做法,给投资者和市场一个缓冲的时间。以新疆火炬为例,首发解禁期刚过,九鼎投资及另外一位大股东就迫不及待的抛出了清仓式减持的计划,在本栏看来,这样的做法虽不违规,但多少有些不妥,相关股东缺乏基本的责任担当。靠着首发企业上市而获得不菲的投资收益,在解禁时却不考虑市场的承受能力。
根据规定,无论是通过二级市场直接出售还是通过大宗交易寻找接盘方,首发股东在减持过程中都有着一定的约束,比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话,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能超过公司总股本1%。在此种情况下,对于一些持股比例较大的首发股东们,想要实现清仓减持可能还需要采用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如果涉及到协议转让,本栏认为可以从监管制度方面予以一定的约束。诸如,如果拟减持股份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则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持股需要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减轻对二级市场的抛压。
与此同时,对于协议转让也应该做出一些明确规定。比如,新股东必须要全部继承原大股东的各种责任和义务。另外,大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也要获得股东大会的分类表决通过,即必须要持股5%以下的股东同意才能转让,否则就不能转让。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让新股东具有较强的实力,能够获得中小投资者的认可,如果是转让给实力不强的接盘方,普通投资者有能力否决。
此外,还应该做出一些特定约束条款。诸如在股东清仓式减持期间,如果上市公司股价出现大幅向下异动超过50%,则需要停止减持一个月,依次顺延。这也能督促首发股东在减持过程中考虑市场的承受能力,不出现集中恶意砸盘的情形。
总之,首发股东的清仓式减持不能太任性,不能让中小投资者成为首发股东清仓式减持的受害者,毕竟中小投资者才是A股市场的根本所在。
北京商报评论员周科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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