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此前曾被市场质疑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限制股东权利的西藏发展(000752),公司1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就上述事项收到了西藏证监局的监管函。
西藏证监局指出,西藏发展2018年12月25日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西藏发展披露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股东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未能行使股东权利。该事件引发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各方的广泛关注。多家媒体报道此事,认为西藏发展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存在限制股东权利,会场秩序未得到有效维持等问题。
对此,西藏证监局对西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西藏发展作为一家西藏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的规定,依法保障股东权利,维持股东大会召开秩序,切实维护西藏稳定大局,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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