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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部门联合惩戒知识产权失信主体

出处: 作者:王寅浩 网编:陶凤 2018-12-05

继上周28部门联合发布社保失信惩戒备忘录后,12月4日,国家发改委等38个部门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近年来,从中央各部委到地方政府,失信惩戒的“法网”越织越大,越织越密,令“老赖”无所遁形的同时,诚信中国的建设也进入新阶段。

跨部门联合惩戒

此次38部门联合发布的《备忘录》聚焦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具体而言,《备忘录》针对的惩戒对象包括重复专利侵权、不依法执行、专利代理严重违法、非正常申请专利、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挂靠、提供虚假文件等6种失信行为。

《备忘录》明确,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定期向签署本备忘录的其他部门和单位提供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受到诸多限制。例如,将取消被执行人进入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的专利快速授权确权、快速维权通道资格;取消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资格;在进行专利申请时,不予享受专利费用减缴、优先审查等优惠措施。

在确保惩戒措施落地上,《备忘录》对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进行了具体明确。例如,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各级人民政府将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对政府性资金申请从严审核,或降低支持力度;人民银行将对失信主体注册非金融债务融资工具加强管理,并按照注册发行有关工作要求,强化信息披露,加强投资人保护机制,防范有关风险。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杨延超告诉北京商报记者,针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的联合惩戒,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部分,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总体而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可以使社会交易的成本进一步降低,也响应了优化营商环境大的方针政策,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织密信用体系网络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信用研究所所长韩家平表示,虽然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但只是在部分领域形成了“不敢失信”的初步氛围,全国范围内的“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局面还远未形成。

这一背景下,近年来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密集落地。2014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提供了顶层设计,而近几年则细化到了各部门,以及科技、社保和金融等多个重点领域。截至今年11月底,仅国家发改委就共会同60多个部门签署了40个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其中,联合惩戒备忘录32个。

以11月29日发布的《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为例,除了对社保失信行为进行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外,在惩戒措施上也进一步加大了失信成本。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单菁菁此前表示,近两年,我国一直在建立诚信机制,面对企业或个人出现的问题,更倾向于多部门联合解决,而非一个部门“单打独斗”,对于社保领域,我国此前并没有完善的惩戒机制,此次则打破了各部门间的障碍,惩戒力度更强。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的密集落地,整体释放出了‘守信者畅通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的信号。”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我国高质量的经济发展需要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联合惩戒在制度上对失信行为有了一定的约束性,可以形成大的社会诚信环境,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健康持续的发展。

用制度管住“老赖”

事实上,针对法院执行、市场监管、税收征管、涉金融、统计等重点领域的失信问题,有关部门通过机制化共享公示失信黑名单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等,加大对重点领域失信问题的惩戒、警示和治理力度。具体来说,有关部门将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限制融资等惩戒措施。

不止于此,此前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了5起“黑名单”与联合惩戒典型案例,其中宁波市S电子有限公司应长期客户要求虚开了95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被列入“黑名单”,不仅申领发票受限,在银行贷款和政府采购投标等方面也受到了不同程度影响,银行还将其承兑汇票的保证金比例从30%调整到了50%。该公司财务负责人表示,为了一单生意被列入“黑名单”,现在发票开具经常断档,每个月还要预缴一部分税款,贷款也不顺利,影响了其他生意,得到的利益完全抵不上失去的。

今年11月,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介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时提出,各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初步进展,涉金融专项治理领域发布第八批严重失信行为人名单400个。同时,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通范围不断扩大,现已联通44个部门和所有省区市,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285亿条,“信用中国”网站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超过1.3亿条。

黑名单信息披露带来的惩治效果也日益显现。数据显示,10月份,相关部门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失信黑名单信息新增20.7万条,涉及失信主体17.8万个,而退出失信黑名单主体达到10.5万个。以税务部门累计公布的“黑名单”案件为例,共有1343户“黑名单”当事人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从“黑名单”中撤出。

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王寅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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