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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幼儿园不是办企业

出处: 作者:刘婷 网编:陶凤 2018-11-28

 

11月15日印发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等内容引发资本市场担忧。11月28日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解读称,《意见》是对民办幼儿园过度逐利现象划出了红线,同时鼓励社会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政策没有变。未来要坚持双线提高的思路,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衡价格主渠道作用,实现公办园占50%,普惠性民办园占30%,营利民办园占20%的格局。

 

划清红线

11月28日教育部举行发布会。教育部基教司司长吕玉刚表示,学前教育是重要的公益事业,不能把它作为逐利的市场,不允许有过度逐利行为的存在。《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填补了制度空白,堵住了监管漏洞,促进学前教育回归教育和育人本位。

教育部基教司副司长姜瑾进一步解释,《意见》的出发点是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办幼儿园不是办企业。如果在资本的逐利性和学前教育公益性发生冲突的时候,首先应该坚守的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优先保障学前教育的公益性。

11月15日印发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该项规定被认为是民办幼儿园资本化的大杀器,当日,已上市的幼儿园品牌红黄蓝、威创股份等股价应声暴跌。“整个政策会影响社会资金兴办学前教育的积极性,从而引发民营资本的快速退潮。由于要等待政策进一步信号(安排),预计目前在投的PE接下来或会观望态度,一些没有信心的PE甚至可能会撤出幼儿园资本,一些上市公司主导的民办幼儿园也可能会逐渐剥离“母体”。”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

在教育部基教司副司长姜瑾看来,《意见》的相关规定并不是为了限制民办教育的发展,而是对于现在经营民办幼儿园和管理民办的幼儿园到底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情要规范地做,提出一个明确的规范和要求,更好地引导社会资金理性地投资,引导依法依规来办园。

继续鼓励社会资本进入

针对《意见》相关规定与《民办教育促进法》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信号相悖的观点,姜瑾回应,政府积极鼓励、大力支持社会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的政策没有改变,更多的是希望通过抑制非理性的、快速扩张的冲动,让更多有教育情怀、教育理想的人来投资学前教育,脚踏实地地办优质的学前教育。

实际上在《意见》第五条和第九条,对于鼓励社会力量办园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第九条提出各级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并给出了时间表,要求在2019年6月底前各省要完善普惠性民办园的认定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还有免除租金这些方式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另外,在健全经费投入长效机制方面,《意见》提出,要优化财政投入结构,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出水平。同时,中央财政继续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

而在在完善成本分担机制方面,《意见》要求,到2020年,各省区市要出台并落实公办园生均拨款标准或者是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同时,还要制定企事业单位、部队、街道、村集体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财政补助政策。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的接受能力,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

“一方面扩大规模的同时,还要考虑提高学前教育的办学质量和水平”,宋清辉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

对此,在28日的发布会上,姜瑾明确,政府对于普惠性民办园能够高质量地、优质的发展负有责任。《意见》提到未来要通过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质量。如果将来的财政资金应该和普惠民办园提供普惠学位的数量和办园质量相挂钩,普惠性民办园提供的普惠性学位多、质量好,就可以拿到政府更多的财政支持。

“随着各级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可能有更多的民办园愿意接受政府的扶持来提供普惠性服务,所以从长久的角度来看,整个政策不会影响社会资金兴办学前教育的积极性,而且还会更有利于民办园的规范发展、良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姜瑾表示。

 5+3+2格局

11月28日,吕玉刚在发布会上明确给出未来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结构分配比例。从全国讲,要保证公办园大概占50%,普惠性民办园大体占30%,实现80%的目标,另外,营利性的民办园有20%的空间。

普惠园政策的导向,被认为造成民办幼儿园生存空间更加逼仄。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对北京记者表示,与其说挤压民营幼儿园生存空间,不如说规范乱象丛生的民营幼儿园现状,这是优化布局结构的需要。

吕玉刚也表示,强调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大力发展公办园的同时,也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规范营利性民办园的发展,使办园结构和资源供给既要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强烈愿望,又要满足一些家长多样化的选择性需求。

具体来看,就是坚持双线提高的思路,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衡价格主渠道作用。一方面要提高公办园的比例,另外一方面要提高普惠性民办园的比例,要两条腿走路。从数据来看,2017年我国公办园占比44.1%,普惠性民办园的比例是26.5%,总体占到70.6%。而《意见》要求,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要达到 80% 左右。

吕玉刚指出,该目标进行了反复论证和测算,是一个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目标,充分考虑了各省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也给各省留出了空间。其中,公办园要占50%的目标,是全国原则上达到50%,条件好的省份可以超过50%,条件相对弱的可以尽可能接近50%,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要提高。

“一方面大力提高了普惠性幼儿园的比例,另一方面规范了民办幼儿园过度逐利的现象,同时也为盈利性民办幼儿园提供了20%的空间,满足了不同家庭接受不同学前教育的愿望。”宋清辉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

另外,在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教育产业资深律师程知音指出,《意见》对后期政策落地有积极推动作用,加快分类管理进程及步伐。未来,学前教育如果单独立法,将成为民办教育中学前教育板块的特别法,将会优先执行。而在28日的发布会,吕玉透露,目前《学前教育法》已列入了全国人大的立法进程,教育部正在研究起草文本,建立督导问责机制等。

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实习记者 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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