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于新怡)11月23日,北京市交通委表示,今年以来,共有23名具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的出租车驾驶员列入严重违法违章信息库,对于被列入严重违法违章信息库的驾驶员,自列入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服务。据统计,2012年至今共有257人被列入黑名单。
为切实提升北京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服务监管,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与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建立了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严重违法违章信息库,对发生与乘客议价、未按照最佳路线行驶故意绕行、中途终止客运服务、欺行霸市、在专用收费凭证上弄虚作假、在车辆牌照上弄虚作假、拒绝接受检查、私自改装计价器等8种严重违法违章行为,一经查实,将驾驶员列入出租汽车行业严重违法违章信息库。其中与乘客议价、未按照最佳路线行驶故意绕行、在专用收费凭证上弄虚作假三种行为需满足实际造成多收费50元以上(含50元)的条件。对于被列入严重违法违章信息库的驾驶员,自列入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服务。
同时,运输管理部门和交通执法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督促被列入严重违法违章信息库驾驶员所在的出租汽车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驾驶员的培训和教育。
据了解,下一步,运输管理部门和交通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和查处力度,研究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将违法违章出租汽车驾驶员信息纳入信用体系,实行联合惩戒,进一步提升北京市出租汽车行业运营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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