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常蕾)长护险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是很多人对医养结合共同关心的问题。目前在北京市的海淀区、石景山区已经开展了不同形式的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工作。11月23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对北京市政府关于推进居家养老健康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施颖秀委员:目前在北京市的海淀区、石景山区开展了不同形式的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现在进展情况怎么样?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长护险的概念我们总结起来有三点,第一是一定把它和医疗区别开。我们现在定义就是长护险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第二是体现长期,因为得病出院以后也需要护理,我们和医疗机构反复协调,六个月以内的就算医疗护理,超过六个月就是长期护理。第三个就是这个保险机制不是补助,而是为需要长期护理的人员提供服务。所以在界定这三个概念的基础上,反复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形成了一个工作机制。
现在国家有15个城市进行试点,相关部门也到相关的城市探索,原则是政府引导、多渠道筹资、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办法。其次,社区先行试点。我们选择了石景山八角街道的23个社区进行试点。现在申请这个待遇的人一共有136件,现场评估有130人,最后享受待遇的是117人。然后扩大试点范围,长期护理险社会各界俗称是第六险,就是在职工五大保险基础上的第六险。长护险资金筹集、覆盖范围、待遇结算和其他的社保体系是一样的。但是也有相对独立性,因为需要评估标准、服务体系和一套市场化的经办服务。我们一定把这些共性和保险的特殊性进一步梳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让长护险更快的服务广大的市民。
施颖秀委员: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中明确鼓励发展商业型的长护保险,如何通过商业保险的补充和完善,从政府出资支持长护保险和个人家庭出资支付的商业型的长护保险能够互为补充?
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我从商业保险的角度做一些汇报。2015年9月北京的金融工作局批准明确在海淀区试点居家养老失能的护理互助保险。目前我们归纳它主要有四个特点。第一是尽可能提高这个险种的覆盖面,重点还是要兜底。另外,从保基本、保底线的角度,政府对参保人以户为单位进行投保,其中对于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和具有残疾证的残疾人给予一定补助。
第二方面就是试点强调了互助共济。护理保险的资金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社会捐助共同组成,采取分别建帐、分帐核算的方式,由商业保险公司为保险人建立长期护理的保险帐户,保险费用由政府和个人按照合理的比例共同分担,政府缴费的部分进入统筹护理金公共帐户,个人缴费的部分计入个人护理保险金个人帐户,在每个被保险人达到规定年龄和满足保险需求的时候专款专用。
第三个方面就是着眼于满足多层次的需要。根据不同人群的收入水平和不同的护理需求,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部分的缴费基础我们进行了分档缴纳保险费,保废按照不同年龄段实行差别化费率。2016年启动的试点缴费标准基数为每人每年1140元,不同年龄段有一定的差别。保费以个人缴费为主,政府适度的进行补贴。其中个人负责费用的80%,政府补贴20%。对于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和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个人,保费由政府全额负担。
第四个方面是着眼于长护险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现阶段这项试点根据各个失能等级对应的护理标准是这样的,轻度失能等级为每月每人500块钱,中度失能每人每月1400块钱,重度失能的1900块钱。此外日常生活的护理服务主要是由护理人员对护理对象提供起身、行走、做饭、穿衣、洗澡、口腔清洁等等服务。我们统计了一下到2018年10月份,一共有6402人履行了承保手续,合计保费是826.5万,同时也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的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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