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篇关于“草间弥生展,竟全是赝品”、“你可能看了一场假展览”的报道引起热议。据悉,今年4月以来,国内多个城市举办的“草间弥生x村上隆双联展”均为未获得官方授权的展览,作品多是山寨之作。对此,艺术家表示要追究法律责任,展览方则辩称作品均为合法收藏、竞拍所得,具有展出权。在业界人士看来,商业机构只看中艺术效应,在策展环节缺失分析判断,折射出商家知识产权意识的缺失,这使得人人都可能成为“假展”的“背锅者”。
综合商业体成展览争议多发地
11月起至明年1月,草间弥生官方个展在上海大田秀则画廊展出,媒体直呼“这次是真的”。在此之前,假展风波沸沸扬扬:今年4月起,打着草间弥生和村上隆名头的疑似虚假展览陆续出现在深圳、广州、武汉、上海4座中国城市,有的是以草间个展的形式,有的则标榜是两位艺术家的联合展览。草间弥生代理律师曾赴中国调查情况,近日表示,将以涉嫌违反著作权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由向主办方提起刑事和民事的双层诉讼。
事件尚未尘埃落定。究竟是赝品展、侵权展,还是艺术家指真为假,尚不明朗。但值得关注的是,涉事的草间弥生名头的展览均是在各地商业购物中心举办,综合商业体成了艺术展争议多发之地。曾在上海 LuOne 凯德晶萃广场举办的“草间弥生×村上隆艺术藏品双联展”,曾高调宣称“首次亮相于上海商业综合体,是历次藏品双联展中展出作品最多的一次”,最终在争议声中关停。
中央美术学院特聘教授张正霖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解读了各大商业体纷纷打起“艺术牌”的现象:“艺术地产业,包括艺术酒店、百货,眼下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战国时代’,是一个充满竞争的时期。由于获利率上的压力,经营者们谋求品牌差异化、特色化,于是艺术和文创就被选中作为新的品牌营销战略核心的一部分。”在张正霖看来,艺术品带给商业体的并非是艺术品交易上的营收,而主要体现在“引流”上。
草间弥生、村上隆这类以可爱风格闻名的“视觉系”人气艺术家,便完美地契合了商家的需要。艺评人王晶晶指出:“许多类似作品都被商家借用,早在草间弥生的争议之前,山寨展览就已经在商场购物中心成了气候,炒概念、骗流量的艺术展览比比皆是。2016年,由英国艺术团体兰登国际创作的艺术装置‘雨屋’出现在了成都某商场,被作品的版权方余德耀美术馆指出是抄袭;还有韩国正版艺术展玫瑰灯海园,早在IFS将该展览引入成都以前,成都的‘水璟堂’、‘鲁能城’、‘大悦城’等地就已经提前让消费者目睹了‘山寨’玫瑰灯海园的风采。”
展览鉴伪的复杂性
在业界人士看来,商家“版权意识的缺失”或“有意为之”成为艺术展屡陷山寨风波的重要原因。“山寨”展览之所以能发展到如此猖獗的地步,也与真假展览本身的难鉴定性有关。
在草间弥生展览争议愈演愈烈后,凯迪拉克·长沙海信广场草间弥生&村上隆双联展近日在大麦网上停止了一切的售票行为。同时在该网站上公布的还有该展览的主要策展方、创立于2015年的青岛响当当贸易有限公司的两份声明。 声明中称展出的画作均通过合法途径竞拍获得,均为有草间弥生签名的原作版画,并不存在赝品一说。
几乎同一时间,广州微充氧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也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封公告函。公告中指出,该公司在I-M ART艺术馆举行的“国际波普艺术大师联展”中展出的草间弥生以及村上隆的作品均为收藏家及收藏机构的合法收藏,享有作品的所有权。
但当多家媒体记者向两家机构负责人进一步求证时,均没有获得回复。
一方面是艺术家亲自“鉴伪”,一方面是策展方声称“展品均为合法竞拍所得原作”,进一步增加了事件的复杂性。
为此,北京商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袁曼曼。袁曼曼指出,展出作品的真伪对类似案件结果确实有实质性的影响。“若草间弥生、村上隆一方能够证明展览方展出的作品为赝品,且展览方并未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或转让,则展览方展出作品的行为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复制权及展览复制件著作权。但如果展览方展出的作品为原件,且其有证据证明展出的画作系通过合法途径竞拍获得,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规定:‘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展览方是有权对其所有的作品进行展览的,这种情况即不构成侵权。”在展览层面,艺术家与作品持有者在著作权与物权之间易起纠纷;且由于作品代理情况复杂,真伪鉴定也需多渠道作证,不能由艺术家本身一锤定音,该事件何时了结还需观望。对于跨国法律可能存在差异性的问题,袁曼曼指出:“我国与日本的法律体系同属于大陆法系。其次,我国与日本均加入了《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在转让和许可使用方面,中国和日本表述上虽然有差别,但是总体的法律原则是大致相同的。”
“商场+艺术”模式有待完善
截至目前,草间弥生山寨展风波尚未水落石出。北京商报记者向曾经买票观展的观众了解情况时,观众张女士表示:“在深圳某商场参观了草间弥生与村上隆的联展,票价打完折60元。贴纸互动区山寨感很强,当时问过主办方是不是有版权,对方并没有回应。”还有网友在微博上表示,天津某商场中展出的作品“假得不行,草间弥生的部分展品甚至是东京国立美术馆草间弥生大展的纪念品,将一块毛巾裱在墙上,十分可笑”。
王晶晶指出,山寨展不仅会浪费大众的金钱时间,对于公众审美教育也有极大的负面影响。 据北京商报记者了解,今年9月在长沙海信广场举行的“草间弥生×村上隆藏品双联展”单人票为60元、亲子票100元,若非被草间弥生和村上隆“跨国打假”,该展览将持续至11月,门票收益可观。另据武汉站的前期宣传报道,展览开展首日就吸引了上千粉丝买票看展,还有粉丝专程从宜昌和黄石等地来看展。目前售票网站只为已购票未观展的观众提供退票,对可能已经参观了赝品展的观众,则并无说法。对此袁曼曼指出:“如果宣传的时候说是真迹,但展出的是赝品,说明展览方存在欺诈行为,可以要求退款。”
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研究员季涛表示,商场艺术在拓宽艺术产业市场渠道的同时为商场创造了巨大的品牌价值,要建立完善的诚信体制来杜绝山寨展侵袭,保障“商场+艺术”的模式。对于商场的策展工作,袁曼曼也给出专业建议:“首先,需要明确所展出的作品是作品原件还是复制件;其次,需要明确取得的作品,系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取得的还是通过合法途径转让所得;如果是许可使用,还需要明确许可使用的范围,是否包含展览权在内,以及许可使用的时间、报酬支付的时间方式等事项;若未包含展览权在内的话,还应当先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另外,注意不能对展出的作品进行篡改。”
北京商报记者 隋永刚 胡晓钰/文 宋媛媛/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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