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高萍) *ST凯迪(000939)三年前收购的在建林业资产(以下简称“林业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未能达成。10月29日晚间,作为公司该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进行了道歉。
据悉,*ST凯迪在2015年6月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在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中,*ST凯迪向控股股东阳光凯迪、关联方中盈长江国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盈长江”)及华融资产等无关联第三方合计15名交易对方收购其持有的生物质发电资产、风电、水电及林地资产。具体包括87家生物质电厂100%股权、1家生物质电厂运营公司100%股权、5家风电厂100%股权、2家水电厂100%股权、1家水电厂87.5%的股权以及58家林业公司100%股权,交易标的合计共154家公司。
2015年4月13日,中盈长江与*ST凯迪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盈长江承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林业标的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8055万元、28985万元和3亿元。
然而,林业标的资产2015年、2016年、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6502.61万元、15402.74万元、2594.42万元,2015年-2017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占中盈长江承诺累计完成净利润的36.55%,2015年-2017年度林业标的资产未实现承诺完成的净利润。
对于林业标的资产2017年业绩承诺未实现的主要原因,兴业证券查阅了林业标的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收入明细表及成本明细表,与公司业务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沟通后认为,林业标的公司2017年度生物质燃料采收规模低于盈利预测数据预测的采收规模,导致该公司生物质燃料收入和利润规模未达预期;另外,由于林业标的公司人员、资金限制,未对木材销售、绿化苗木及增值林木销售进行大规模投入,木材销售实现收入规模远低于预测规模,绿化苗木仍处于投入期尚未实现营收,增值林木销售也并未开展。
兴业证券称,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林业标的公司未能实现2017年度业绩承诺的事项深感遗憾,兴业证券及主办人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据悉,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15年-2017年度中盈长江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分别为1552.39万元、1.36亿元、2.74亿元。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2015年及2016年的业绩补偿款中盈长江已支付完毕,2017年度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尚未全额支付,中盈长江已于2018年7月11日出具承诺函,承诺业绩补偿款将于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完毕,未支付的部分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按照年利率9%向*ST凯迪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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