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北京市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根据指导线,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8.5%,与去年持平,指导线还首次对国企工资增幅进行严控,明确最高涨薪不超过13%。除北京外,目前全国已有近20个省市相继公开今年工资指导线,随着工资总额备案、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等一系列改革,国企工资机制的市场化之路正越走越远。
禁超13%
今年北京工资指导线明确,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8.5%(与去年持平),上线(预警线)为13%(去年为14%),下线为4%(与去年持平)。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应结合经济效益、人工成本情况,参照工资指导线做好增资决策。
其中,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基准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2016年、2017年效益增长较快,2018年预计效益增长依然较快的企业,原则上不得高于上线(预警线)安排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下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已连续两年对国企工资提出要求,今年更是首次提出对国企工资增幅进行严控。按照要求,北京市属承担公共服务及享受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基准线;北京市属竞争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不得突破上线(预警线)。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增长水平拟突破上线(预警线)的,应符合5项条件且按隶属关系,分别经市国资委、市文资办或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于2019年1月底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具体来看,5项条件包括:完成当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标;2018年预计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达到13%以上的;劳动生产率、上年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处于同行业较好水平;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的,且高技能人才上年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无拖欠职工工资、无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无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行为的。
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近两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过快的企业,将会同市有关综合部门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列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的重点企业。此外,各类企业应当合理确定企业内部薪酬体系,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普通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上述岗位人员工资增幅应高于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增幅,普通职工工资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不得增长。
薪酬改革提速
国企改革长期被定位为全面深改大局中的重要一环,而国企的市场化薪酬改革又是其中的关键一步,近几年,国企薪酬制度改革正加速推进,在10月27-28日召开的“改革开放的中国与世界——第84次中国改革国际论坛”上,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徐善长在谈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时表示,关于工资问题,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大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在工资总额管理、薪酬决定分配方面的改革授权力度,同时接下来的混改还将扩大试点。
今年5月底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也对原先国企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管理方式等作出不少改变,包括改革工资总额确定办法、企业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在一些国企实行工资总额预算备案制管理等,并表示要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调整不合理过高收入。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在两个部分都提到了“工资指导线”这一关键词。在国企工资总额决定机制的改革思路上,《意见》在第一项内容中就提出,我国将按照国家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要求,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结合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意见》还表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财政、国资监管等部门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定期制定和发布工资指导线、非竞争类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调控水平和工资增长调控目标。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认为,目前我国每年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涉及的面太广,尤其在我国对国企进行了分类后,指导线的针对性不够强,因此,相关部门应该会在现有指导线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定不同类型国企对应的区间,让企业去“对号入座”。“其实,工资指导线是由政府部门将市场信息收集整理后向社会发布的市场信号,而此前,国企受制于严格的工资总额制度,实际确定的工资和工资指导线的关联度相对较弱。”苏海南表示,为国企确定不同的工资指导线参考方法,也是侧面推动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更加市场化的表现之一。
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透露,根据《意见》,人社部门目前正抓紧研究制定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的意见、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办法等改革配套政策。
多地公布工资指导线
除北京外,今年已有多地公布今年的工资指导线,包括上海、天津、山东、山西、江西、安徽、福建、四川等至少17个省份,经过比较,基准线及增长上线设置得最高的均为河南省,分别为12%,16%。各地下线设置水平在1.5%到4%之间,大多数省份下线为3%。
而从各地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来看,天津、山东、四川、内蒙古等7省份较去年有所下调,而山西、河南、陕西、安徽、甘肃等5省份对基准线进行了上调,河南上调幅度最大,由去年的7.5%上调至今年的12%。
截至目前,仍有黑龙江、广东、江苏、浙江等十余省份未公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有一些省份2017年也未公布工资指导线,黑龙江省更是多年未予公布。
据了解,企业工资上涨的幅度主要与经济运行指标有关,最关键的两个指标是GDP增速和CPI。需要注意的是,工资指导线下降并不代表工资会减少。据了解,工资指导线制度的重点在于引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只要基准线、下线、上线都不是负数,就意味着政府指导的职工工资增幅都是呈上涨趋势。同时,工资指导线并不能要求企业必须给员工涨工资。
同时,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企业工资指导线本身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其主要作用是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也是对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
尽管如此,多地要求加强对企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例如北京明确,各类企业应当合理确定企业内部薪酬体系,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普通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山西提出,企业制定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四川规定,工会方和企业方应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和工资分配方案,订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协议),并将专项集体合同(协议)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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