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10月18日晚间,新华锦(600735)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存在2017年年报关联方披露不完整等多项违规行为,公司遭到了青岛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及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具体来看,经青岛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新华锦存在2017年年报关联方披露不完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不准确;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不完善;董事辞职制度执行情况与公司章程规定不符等四项问题。
青岛证监局表示,针对上述第一、二项问题,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新华锦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针对上述第三、四项问题,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对新华锦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情况将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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