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10月16日晚间,融钰集团(002622)披露公司第一大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进展显示,截至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尚未收到受让方依据相关协议须支付的定金。
据悉,2017年12月29日,融钰集团第一大股东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垠日丰”)与上海诚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诚易”)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汇垠日丰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融钰集团股份约1.26亿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融钰集团总股本的比例为15%)转让给上海诚易。
融钰集团表示,公司于10月15日收到汇垠日丰提供的《关于股份转让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中约定,‘本协议签署后,不晚于2018年9月30日当日,上海诚易需向汇垠日丰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支付不低于5000万元的定金’。截至目前,汇垠日丰尚未收到上海诚易依据相关协议须支付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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