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近日,深交所对中弘股份(000979)与宿州国厚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州国厚”)及中泰创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创展”)共同签署《经营托管协议》的相关事宜下发问询函。10月15日晚间,中弘股份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中称,宿州国厚和中泰创展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尚未开展全面尽职调查。
深交所曾在问询函中指出,前期媒体报道称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泰创展”)就5亿元债权事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弘股份、中弘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永红等。对此,要求中弘股份说明浙江中泰创展与此次交易对手中泰创展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同时,要求中泰创展及浙江中泰创展说明先对中弘股份申请强制执行后又签订《经营托管协议》为公司“酌情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背景和原因 。
中弘股份在回复函件中称,浙江中泰创展作为债权人,于2017年3月通过“西藏信托-通利30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与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弘卓业”)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向中弘卓业发放贷款五亿元。上述债务到期后,因中弘卓业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浙江中泰创展依照法律规定主张债权,并申请法院查封了债务人的部分资产。在浙江中泰创展主张债权的过程中,宿州国厚有意对中弘股份进行经营托管。考虑到宿州国厚拥有良好的股东背景及较为丰富的不良资产运营、处置经验,而中弘股份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妥善处理中弘股份目前面临的债务危机有利于有序化解中弘股份面临的债务风险,有利于最大程度维护广大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此背景下,中泰创展与中弘股份、宿州国厚签订了《经营托管协议》。
中弘股份表示,公司因管理不善,资金紧张,在建地产项目基本陷入停工状态,面临多起诉讼,已陷入严重经营困难,持续亏损,面临股票被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公司签署该协议,拟借助宿州国厚的管理团队在不良资产管理运营及中泰创展在债务重组和金融服务方面的丰富经验,使公司尽快摆脱困境。不过,在回复函中,中弘股份称,宿州国厚和中泰创展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尚未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尚未有全面的了解。同时中弘股份及公司子公司能否与债权人就债务重组达成一致意见,以及能否就具体项目引入流动性资金或战略投资者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根据《经营托管协议》的约定,委托期限内宿州国厚和中泰创展有权单方解除《经营托管协议》。
关于中泰创展对中弘股份“酌情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资金来源情况及提供资金的计划、安排等事宜,中弘股份在回复函称,未来,在经营托管和债务重组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时,中泰创展将根据届时实际的资金需求,并结合推进进度,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相应的资金方案,以对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并另行签署相应的法律文件。而对于后续经营托管和债务重组中的流动性资金支持,受债务重组情况、不良资产处置基金设立、外部金融机构 决策等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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