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10月14日晚间,重药控股(000950)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收到下属参股子公司重庆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医工院”)发来的《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的《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根据上述处罚决定书及公告显示,医工院因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被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医工院《药品GMP证书》及给予警告处罚。
公告显示,2018年10月12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医工院编造阿立哌唑原料药的部分工艺过程生产记录的行为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鉴于医工院生产的阿立哌唑原料药,企业按标准进行了自验,经监管部门监督抽验,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且医工院从2017年起终止了编造生产记录的违法行为。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医工院警告处罚,且收回医工院《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CQ20160014(原料药(阿立哌唑)))。
据了解,2012年重药控股下属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医药”)向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医工院43.11%的股权。截至2018年6月30日,重药控股持有医工院43.11%的股权,投资成本为7417.89万元,该笔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值为8016.59万元。重药控股表示,医工院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对该项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2017年度,重药控股因参股医工院,权益法下确认投资收益-1449.31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约1.17%,因此预计医工院的盈利状况对重药控股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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