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青岛海尔(600690)D股发行事项正在快速推进。10月14日晚间,青岛海尔发布公告称,公司正在进行于中欧国际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欧国际交易所”)D股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工作,10月12日,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批准公司D股招股书。这也意味着首单“A+D”股即将出炉。
据悉,在今年4月11日青岛海尔曾披露公告称,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深入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公司拟在中欧国际交易所D股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后,在6月13日青岛海尔表示,公司于6月11日收到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4.6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发行完成后,公司可到中欧国际交易所D股市场上市。但彼时青岛海尔指出,发行上市尚需取得德国证券监管部门及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最终批准。
距离获证监会批复四个月,10月12日青岛海尔披露称,公司本次D股发行的价格区间初步确定为1欧元至1.5欧元。公司本次发行的D股股数为2.65亿股(超额配售权执行前)及可能最高3.975千万股的超额配售股份。取决于监管审批,公司D股预期要约拟于2018年10月15日开始,并持续至2018年10月18日,股份预计将于2018年10月24日开始交易。如今,青岛海尔表示,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已批准公司D股招股书。
据了解,中欧国际交易所系上交所、德意志交易所集团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合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德意志交易所集团是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运营主体,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规则适用于中欧国际交易所D股市场。 对于发行D股对A股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作为中欧国际交易所的股东方之一,上交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发行D股有助于公司提升在欧洲的品牌知名度,拓展欧洲业务;有助于公司充分利用境内外融资平台,实现国际化战略海外落地;有助于公司开展跨境并购实现转型升级,提升全球竞争力;有助于公司拓展境外融资渠道,当地融资当地使用,降低汇率风险。
此前,上交所相关负责人曾指出,中欧国际交易所D股发行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现阶段应为优质蓝筹上市公司,未来可扩展为注册地在境内的其他优质企业。
青岛海尔于1993年登陆A股市场,公司主要从事冰箱/冷柜、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厨电、小家电、U-home智能家居产品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消费者提供智能家电成套解决方案;渠道综合服务业务提供物流、家电及其他产品分销业务。财务数据显示,在2018年上半年青岛海尔实现营业收入约为886亿元,同比上涨14.19%;当期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48.59亿元,同比上涨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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