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高萍)千山药机(300216)10月10日晚间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对外提供的担保事项再添三起,涉及担保金额近7000万元。
公告显示,经进一步梳理,千山药机发现公司存在为客户单位的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形。担保事项公司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果相关债务无法清偿,公司会因此承担担保责任而偿付相关债务。
具体来看,千山药机为兖州生宝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1200万元,担保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目前欠款金额900万元;为湖南泓春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4000万元,目前欠款金额1600万元,担保时间为2014年12月4日。另外,千山药机为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1500万元,目前欠款金额375万元。
千山药机称,公司将督促公司为其担保的相关借款人尽快偿还有关债务,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同日晚间,千山药机发布的诉讼公告显示,近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冻结被申请人千山药机、刘祥华、陈端华银行存款307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