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自盛洋科技(603703)在今年9月披露拟二购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虬晟光电”)之后,该事项就备受市场关注。10月10日早间,盛洋科技披露公告称,公司就此事项收到了上交所下发的问询函。其中,虬晟光电业绩持续低于前此重组预期一事引起了上交所的重点关注。
据了解,在今年9月29日盛洋科技曾发布了关于以现金方式作价2.652亿元收购虬晟光电51%股权的公告,虬晟光电的主要产品为小尺寸显示器件。而此次收购已是盛洋科技二购虬晟光电。回溯此前公告可知,2016年9月20日,盛洋科技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拟以6.7亿元对价收购虬晟光电100%股权,交易对方承诺虬晟光电2016-2018年净利润不低于3800万元、6000万元、6900万元。2016年11月19日,盛洋科技披露称因发现标的方未达到预期业绩目标,且未能就重新定价事项达成一致终止重组。
但根据此次交易披露的数据,虬晟光电2017年和2018年1-6月净利润分别为4186万元、1332万元,与前期预测差异较大。本次交易对方承诺2018年、2019年、2020年三年净利润总和不低于1.2亿元。且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估值,评估值为5.2亿元,溢价率为 618%。对此,上交所要求盛洋科技结合行业发展和虬晟光电业务经营状况,分析其业务发展缓慢,业绩持续低于前期预期的原因,该影响是否具有持续性。
此外,此次收购所做业绩承诺也引起了上交所的关注。据悉,本次估值报告预测2018年至2020年净利润分别为3596万元、4738万元、5494万元,净利润总和为1.38亿元,上交所要求盛洋科技说明虬晟光电在未达前次预测的情况下,判断虬晟光电未来业绩出现持续好转的事实依据,本次预测未来利润的审慎性和合理性以及说明业绩承诺低于预测净利润的合理性。
上交所表示,鉴于此次交易产生的商誉较大,要求盛洋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说明是否有考虑标的资产业绩不及预期的可能,若业绩不达预期,甚至出现减值,可能对公司业绩等各方面产生的影响。
另外,根据前期预案,2016年6月30日虬晟光电净资产为1.0542亿元,而2018年6月30日其净资产仅为7247万元,两年期间净资产减少3295万元。且最近一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08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为41.26%。对此,上交所要求盛洋科技补充披露2016年度虬晟光电的主要财务数据,并说明净资产减少的原因;近两年及一期应收账款明细、账龄、所计提的减值准备情况,并说明变化原因。
此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也遭到了上交所的问询。公告披露,本次交易须支付现金对价2.652亿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盛洋科技货币资金余额为1.22亿元。上交所要求盛洋科技补充披露具体资金来源,是否已有相关安排;以及量化分析后续财务费用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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