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高萍)10月9日,深交所官网信息显示,因公司存在业绩修正严重滞后等违规行为, 坚瑞沃能(300116)及相关当事人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深交所表示,经查明,坚瑞沃能及相关当事人存在相关违规行为。其中,2018年1月30日,坚瑞沃能披露《2017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亿-6.25亿元。2月27日,坚瑞沃能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归属净利润约为5.22亿元。4月14日,坚瑞沃能披露《关于2017年业绩快报修正的提示性公告》,预计净利润为亏损33.5亿-37.5亿元,修正的主要原因是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商誉全额计提减值。4月20日,坚瑞沃能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预计归属净利润为亏损约36.89亿元。4月26日,坚瑞沃能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归属净利润为亏损约36.84亿元。坚瑞沃能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的归属净利润与年度报告相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存在重大差异,业绩修正严重滞后。
另外,2018年4月13日-26日期间,坚瑞沃能控股股东、董事长郭鸿宝所持部分股票被质权人以集中竞价方式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强制平仓卖出,减持股票数量合计1838.34万股,金额合计8040.86万元。
此外,坚瑞沃能自4月4日起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拟违约处置的风险提示性公告》,郭鸿宝4月13日-25日期间发生的平仓减持,距离其首次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不足15个交易日,涉及股份数量1795.39万股,金额合计7870.18万元。
深交所认为,上市公司应当合理、谨慎、客观、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坚瑞沃能2017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年度报告相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差异金额较大且未及时修正,违规事实清楚,违反了相关规定。坚瑞沃能董事长郭鸿宝、董事兼时任总经理李瑶、财务总监张建阁作为公司经营及财务的主要负责人,李瑶同时作为主要子公司沃特玛的主要经营管理者,在2017年11月开始已有媒体报道且不晚于2018年3月16日已确切知悉沃特玛债务问题恶化的情况下,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合理预计和及时修正坚瑞沃能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对坚瑞沃能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相关规定。
此外,坚瑞沃能控股股东、董事长郭鸿宝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卖出股票和减持距离首次披露不足15个交易日的违规事实清楚,违反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相关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决定对坚瑞沃能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坚瑞沃能控股股东、董事长郭鸿宝,董事、时任总经理李瑶,财务总监张建阁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坚瑞沃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军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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