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推荐

*ST三维收警示函

出处: 作者: 网编:尹文武 2018-10-09

*ST三维10月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9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玉柱、田旭东、王永义、李杰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明,2014-2016年间,*ST三维将部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贸易业务收入予以确认,公司上年度分别虚增收入约1.66亿元、1.53亿元、3578.22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2.8%、2.01%、0.92%,导致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年报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