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10月7日晚间,高升控股(000971)发布公告称,因未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公司股东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均遭到了湖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公告显示,高升控股股东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收到了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湖北证监局表示,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作为高升控股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所持15.52%股份、14.25%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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