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推荐

证监会正式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增加上市公司党建要求

出处: 作者:马换换 网编:董亮 2018-09-30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自证监会就《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段时间之后,9月30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其中,此次修订的重点包括了增加上市公司党建要求。

据了解,按照有关立法程序的要求,2018年6月15日至7月14日,证监会在官方网站就《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9月30日,证监会官网显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修订并正式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具体来看,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共十章、98条,内容涵盖上市公司治理基本理念和原则,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和运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上市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行为规范,机构投资者及相关机构参与公司治理,上市公司在利益相关者、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方面的基本要求,以及信息披露与透明度等。

证监会表示,此次修订的重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紧扣新时代的主题,要求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中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增加上市公司党建要求,强化上市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方面的引领作用。

二是针对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特点,进一步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约束,更加注重中小投资者保护,发挥中小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作用。

三是积极借鉴国际经验,推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用,确立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

四是回应各方关切,对上市公司治理中面临的控制权稳定、独立董事履职、上市公司董监高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信息披露等提出新要求。

另外,在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章“股东与股东大会”中,还新设了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积极回报股东,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利润分配办法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上市公司具备条件而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充分披露原因。

证监会指出,下一步,将根据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研究完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指导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自律组织制定、修改相关自律规则,逐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体系。同时,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培训,强化上市公司完善治理、规范运作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