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9月28日晚间,北大荒(600598)发布公告称,公司被要求补缴3亿元的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
公告显示,北大荒于2018年9月20日收到哈尔滨市香坊区税务局下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黑龙江垦区国有农场土地承包费缴纳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要求公司收到通知书3日内,补缴2016年企业所得税约1.18亿元、滞纳金约2750.01万元;补缴2017年企业所得税约1.43亿元、滞纳金约1839.53万元。根据上述数据计算,北大荒合计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金额约3亿元。
同日晚间,北大荒公告称,公司于9月28日收到哈尔滨市香坊区税务局下达的《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决定从2018年9月28日起冻结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垦分行营业室的存款9亿元,要求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前缴纳应纳税款;逾期未缴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北大荒表示,上述被冻结资金的比例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有一定影响,但暂未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其他生产经营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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