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9月28日晚间,海南海药(000566)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海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药投资”)及刘悉承、王伟、张晖、李昕昕收到中国证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据了解,海药投资、深圳赛乐敏、海南赛乐敏3家公司自2017年9月15日起成为一致行动人。经查明,海药投资、深圳赛乐敏、海南赛乐敏存在超比例持有“人民同泰”未履行书面报告、 通知并公告义务、海药投资违法在限制期内买卖“人民同泰”股票等行为。
黑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海药投资超比例持股未报告及在限制期内买卖证券的行为给予警告;对海药投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悉承给予警告;对海药投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张晖、王伟、 李昕昕给予警告。并拟对海药投资处以160万元罚款,其中超比例持股未报告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在限制期内买卖证券行为处以120万元罚款;对海药投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悉承处以30万元罚款。此外,海药投资其他直接责任人也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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