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9月18日晚间,漳泽电力(000767)发布公告称,因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多项信披违规事件,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具体来看,漳泽电力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此外,漳泽电力存在重大事件后续进展披露不准确、不及时,上述行为违反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除此之外,漳泽电力还存在关联担保事项未及时履行决策审批程序,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第一条的相关规定。
对此,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对漳泽电力采取出具责令改正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