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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市场禁入 覃辉折戟*ST圣莱

出处: 作者: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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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星美系的掌舵人,覃辉的名字在资本市场上并不陌生,但在入主*ST圣莱(002473)三年之际,覃辉却遭证监会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据悉,在今年5月*ST圣莱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证监会行政处罚,如今时隔近4个月,*ST圣莱于9月6日披露公告称,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也收到了证监会的罚单。

覃辉遭五年市场禁入

星美系掌舵人覃辉遭五年证券市场禁入的消息一时间在资本市场上刷屏。

继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罚单之后,*ST圣莱9月6日披露了关于证监会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的公告。其中,证监会决定对*ST圣莱时任董事长胡宜东、财务总监康璐以及实控人覃辉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悉,经证监会查明*ST圣莱通过虚构影视版权转让业务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1000万元,虚增净利润750万元;通过虚构财政补助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1000万元,虚增净利润750万元。上述两项违法事实导致*ST圣莱2015年度年报合计虚增收入和利润2000万元,虚增净利润1500万元。*ST圣莱2015年度年报显示公司利润总额367.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1.43万元。扣除虚增金额,*ST圣莱2015年实际利润总额为-1632.85万元、净利润为-1068.57万元。虚增行为导致*ST圣莱2015年度扭亏为盈。

*ST圣莱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依据规定,证监会已在今年5月对*ST圣莱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如今,时隔近四个月,*ST圣莱的相关责任人员也遭到了处罚。

证监会表示,*ST圣莱时任董事长胡宜东、财务总监康璐是2015年年度报告的保证人、2015年度财务报表的签字人,是版权转让和财政补助事项的决策者和执行者,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胡宜东和康璐在具体操作涉案事项过程中向实控人覃辉汇报,覃辉对相关汇报内容点赞同意,知悉并授意涉案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述情形。

对此,证监会决定对胡宜东、覃辉、康璐分别采取10年、5年、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覃辉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胡宜东、康璐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20万元罚款。

另外,证监会还对*ST圣莱时任董事郝彬、王晓媛、秦博等11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5万元不等罚款。

持股市值三年缩水近8亿

通过翻阅*ST圣莱历史公告,星美系掌舵人覃辉是于2015年开始“入主”*ST圣莱。根据覃辉彼时进入*ST圣莱时的股价,以及截至9月6日的收盘价,北京商报记者通过计算发现,覃辉“入主”*ST圣莱的三年时间,其持股市值已缩水近8亿元。

2015年,根据*ST圣莱2015年7月披露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告显示,深圳星美圣典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美圣典”)作价约18.62亿元受让了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彼时系*ST圣莱的第二大股东)100%股权。于是,星美圣典间接持有*ST圣莱2900万股股份,占*ST圣莱股本总额的18.125%。星美圣典为覃辉100%持股企业。

之后,由于*ST圣莱的控股股东转让了公司部分股权,金阳光于2015年8月成为*ST圣莱的第一大股东,覃辉上位*ST圣莱的实控人。

按照彼时*ST圣莱停牌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5月18日的收盘价33元/股计算,星美圣典间接持股的2900万股股份,市值为9.57亿元。

根据*ST圣莱披露的2018年半年报显示,截至今年6月30日金阳光持有公司的股票数量仍为2900万股,而在6月30日至今*ST圣莱也并未披露有关金阳光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截至9月6日收盘,*ST圣莱报收6.19元/股,以此价格计算,星美圣典的间接持股市值目前约为1.8亿元。 经北京商报记者计算,覃辉“入主”*ST圣莱的三年时间,其持股市值已缩水约7.8亿元。

而在*ST圣莱股价暴跌的背后,则是公司的业绩颓势凸显。

据悉,在覃辉入主*ST圣莱的前一年,即2014年*ST圣莱的经营业绩就不容乐观,出现了上市后的首亏,当年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962万元。随着覃辉的“入主”,*ST圣莱近年来的业绩也并没有好转的迹象,亏损幅度逐年扩大。其中,在2016、2017年*ST圣莱实现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3474万元、-5690万元。

而在今年上半年*ST圣莱通过老厂房出售,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907万元,成功扭亏为盈,但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扣非后归属净利润亏损幅度却仍在加大,亏损约1839万元。

在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看来,公司的股价最终还是要靠业绩支撑的。针对公司经营方面的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ST圣莱董秘进行采访,对方表示“一切参考公司半年报中的内容。”

覃辉“遭罚”引连锁反应

实际上,在今年4月*ST圣莱就曾公布了公司以及覃辉等相关责任人员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受覃辉遭行政处罚消息的影响,星美圣典旗下成都润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润运”)拟通过宇顺电子实现重组上市的梦想也于今年4月宣布“破灭”。

据悉,因筹划重组事项,中植系旗下上市公司宇顺电子于2017年7月17日起停牌。之后,宇顺电子披露称重组交易的标的公司为成都润运。根据宇顺电子披露的重组方案显示,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成都润运100%股权,成都润运整体作价约为200亿元,并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根据宇顺电子公告中披露的信息显示,成都润运的控股股东为星美圣典,实际控制人为覃辉,成都润运为星美控股旗下影院的运营主体,成立于2010年,主营业务为电影放映及影院运营,即电影票务销售、影院卖品销售及整合营销等。而星美控股为星美集团旗下的港股上市公司。宇顺电子曾表示,若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星美圣典或星美国际,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覃辉。

但该事项筹划九个月后,宇顺电子于今年4月17日发布了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宇顺电子表示,公司此次筹划重组的标的公司成都润运的实际控制人覃辉同时也是*ST圣莱的实际控制人,*ST圣莱于4月14日公告其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中提及“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覃辉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根据相关规定,覃辉虽未担任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成都润运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但其在交易过程中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收购人。如果证监会最终决定对覃辉进行相关处罚,则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对此次交易的继续推进构成实质性障碍,此次交易存在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之后,在4月24日宇顺电子正式披露了终止重组的公告,成都润运拟重组上市一事折戟。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星美圣典方面进行采访,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对方并未回应。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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