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高萍)8月31日晚间,证监会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346号建议答复称,将进一步加强并购重组监管,持续完善相关制度规则,重点遏制“忽悠式”“跟风式”和盲目跨界重组,引导资金脱虚向实。
证监会表示,在较长一段时间里,由于并购重组交易中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博弈机制不完善,市场上壳资源炒作、壳公司原始股东跑路套现等问题时有发生。证监会从严监管重组上市,打击遏制“忽悠式”“跟风式”和盲目跨界重组。证监会会内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对部分公司“炒概念”“讲故事”的监管力度,反复问询、督促披露,不断施加监管压力,重点遏制并严格监管明显不具备资产、人员、技术等基本条件,追求市场热点和短期炒作,盲目跨界并购重组。对于部分公司“讲故事”“蹭概念”,有预谋有节奏的发布并购等利好消息拉抬股价、实现高位减持投机获利,通过“忽悠式”重组进行伪市值管理的行为,重点关注、持续强化监管。
针对提出的“严管并购行为,考核主业增长”的建议,证监会在监管实践中已有相应监管措施。对一些并购重组实施后,承诺业绩完成比例较低、媒体质疑较大的上市公司,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考虑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增长受多种因素影响,当下由行政机关设置刚性增长比例可能不利于公司自主经营发展。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中,证监会将结合法律法规修改和并购重组实践发展,积累案例素材,进一步论证提出“设置‘并购后主营业务增值率每年不得低于20%以上比例,达不到20%增速,三年不得减持;连续五年达不到,给予退市警告’标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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