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中弘股份(000979)与加多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多宝”)的重组罗生门事件上演三天之后,8月30日晚间,中弘股份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时表示,公司认为《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实质性上已终止,公司将在取得该协议终止的书面文件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8月30日下午,深交所就公司实控人是否存在抬拉股价的动机等问题向中弘股份下发了关注函。8月30日晚间,中弘股份回复关注函称,经书面致函实际控制人王永红,其口头回复,其作为实际控制人牵线商谈并促成签署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本意也是想通过该重组让公司摆脱困境,其控股的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目前无法进行减持,不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影响证券市场抬拉股价的动机及情形。同时中弘股份表示,公司认为《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实质性上已终止。
此外,对于深交所关注的加多宝是否已经解散的问题,中弘股份表示,经公司在香港注册处网上查询,显示加多宝现状为“仍注册”,该公司合法存续。对于深交所要求说明的黄伟清委任书的效力问题,中弘股份回复称,就上述问题已书面致函加多宝和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红,未能得到书面回复。同时,中弘股份表示,根据黄伟清的口头回复,认为公司披露了加多宝的财务信息不实,引发双方产生分歧,导致《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约定的相关合作全面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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