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高萍)近日,雪莱特(002076)重要子公司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顺光电”)的部分资产被“错扣”一事备受市场关注,如今该事项也引来了深交所的关注。8月29日,深交所向雪莱特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富顺光电是否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以及富顺光电部分资产被法院扣押是否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等。
回溯历史公告可知,8月25日,雪莱特披露公告称,获悉富顺光电的部分资产被扣押,究其原因则与富顺光电卷入公司二股东陈建顺的买卖合同纠纷中相关。根据公告,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士达”)就与福建宇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宇福”)、陈建顺的买卖合同纠纷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显示,科士达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扣押福建宇福、陈建顺所有的价值约为1.19亿元的财产。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裁定,扣押福建宇福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鹤鸣路21号仓库的35000个20KW充电机模块。
在上述案件中,富顺光电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执行过程中列为指定保管人、协助执行人。根据《指定保管人通知书》,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雪莱特子公司富顺光电负责保管福建宇福所有的存放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小港北路38号富顺光电科技园3号楼一楼仓库内的20KW充电模块25000个。另外,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公司子公司富顺光电协助执行,扣押富顺光电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小港北路38号富顺光电科技园仓库的25000个20KW充电模块。
雪莱特表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本应扣押福建宇福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鹤鸣路21号仓库的35000个20KW充电机模块,而在实际执行中却扣押了富顺光电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小港北路38号富顺光电科技园仓库的25000个20KW充电模块。
虽然雪莱特表示富顺光电属于案外人,但雪莱特补充称,此次被法院扣押的资产是富顺光电的重要资产,目前处于受限状态,不能正常使用。不过,雪莱特进而表示,富顺光电除被扣押的充电模块外,仍有其他可供正常使用的充电模块,上述扣押在短期内不会对富顺光电的相关业务正常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富顺光电是雪莱特的重要营收来源。根据雪莱特2017年年报显示,富顺光电在2017年实现的营业收入约为4.39亿元,同期对应实现的净利润约为9177.27万元。而在此期间,雪莱特实现的营业收入约为10.26亿元,同期实现的归属净利润则约为5587.02万元。
因此在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雪莱特说明此次资产扣押事项是否影响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另外,要求雪莱特说明子公司富顺光电是否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等。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雪莱特董秘办公室进行采访。不过,对方电话未有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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