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8月27日,根据深交所官网信息显示,因易事特(300376)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何思模存在短线交易的违规行为,深交所决定对何思模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具体来看,何思模作为易事特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以借用他人账户的方式,于2016年11月3日买入易事特股票20.41万股,于2016年12月5日卖出易事特股票20.41万股,之后又于2017年1月13日买入易事特股票20.74万股,于2017年2月3日至2月8日期间累计卖出易事特股票20.74万股。何思模的前述股票交易行为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深交所指出,何思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11条、第3.1.12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6条、第4.2.16条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易事特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何思模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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