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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通信股东上海乐铮及一致行动人安徽鸿旭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出处: 作者:记者 崔启斌 高萍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8-08-20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高萍)因存在未按时披露要约收购进展等违规行为,8月20日晚间,深交所官网显示,汇源通信(000586)股东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乐铮”)及一致行动人安徽鸿旭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鸿旭”)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2月27日,汇源通信公告了上海乐铮和安徽鸿旭于2月26日签署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但未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的刊登日期。经督促,上海乐铮和安徽鸿旭在2月28日签署并委托汇源通信于3月1日公告了《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称将于3月12日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3月12日,汇源通信披露了《关于要约收购的进展公告》,称收到安徽鸿旭发来的《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部分情况说明》,安徽鸿旭预计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时间由原计划的3月12日延长至3月26日。汇源通信于3月24日披露《关于要约收购的进展公告》,称其已多次通过书面、邮件等方式提示收购方应按时履行披露义务,但截至公告披露时仍未收到上海乐铮和安徽鸿旭提交的要约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文件。截至目前,经深交所多次督促,上海乐铮和安徽鸿旭仍未能对外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披露至今未按照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履约保证业务,也未向深交所提交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等文件。

4月28日,上海乐铮和安徽鸿旭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满60日,但上海乐铮和安徽鸿旭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满60日的次一个工作日通知汇源通信并公告,也未披露此后每30日一次的进展公告。

除未按时披露要约收购进展,上海乐铮及安徽鸿旭还存在不公平披露要约收购价格等重大信息的违规行为。此外,上海乐铮和安徽鸿旭预受要约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存在重大遗漏以及上海乐铮存在未及时通知上市公司披露质押股份情况。

深交所表示,上海乐铮和安徽鸿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对上海乐铮及安徽鸿旭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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