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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进一步压缩并购重组审核时间 探索小额快速并购制度

出处: 作者:马换换 网编:董亮 2018-08-17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万华化学(600309)吸收合并控股股东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化工”)用时仅12天获得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一事引起了市场的关注。8月17日,证监会表示,正着力提升审核效率,将一如既往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完善“分道制”方案,进一步压缩审核时间,研究探索小额快速并购制度。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在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证监会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通过大幅取消和简化行政许可,目前90%以上的并购交易已无需证监会审核,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与此同时,针对市场约束机制相对薄弱环节,证监会完善监管规则,严格重组上市监管,重拳打击“忽悠式”、“跟风式”重组等乱象,遏制投机“炒壳”,营造规范发展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估值体系回归理性,为加快审核、做好服务奠定坚实基础。今年上半年,A股市场并购重组更为活跃,上市公司共实施并购重组2047单,接近去年全年水平,交易金额1.15万亿元,同比增长40.5%。

目前,证监会正着力提升审核效率,以优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为引领,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后续,证监会将一如既往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完善“分道制”方案,进一步压缩审核时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研究优化并购重组流程和监管机制,配套完善上市公司停复牌制度和交易所问询制度,研究探索小额快速并购制度,运用科技手段保障并购重组提质增效,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根据万华化学披露的重组报告书修订稿显示,公司通过向控股股东万华化工的5名股东国丰投资、合成国际、中诚投资、中凯信、德杰汇通发行股份的方式对万华化工实施吸收合并。万华化学为吸收合并方,万华化工为被吸收合并方。本次交易完成后,万华化学为存续方,将承继及承接万华化工的全部资产、负债、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万华化工将注销法人资格,万华化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被注销,万华化工的股东将成为公司的股东。

上述吸收合并的对价约为522.18亿元,万华化学通过向交易对方合计新发行约17.16亿股A股股份支付此次吸收合并的全部对价,每股发行价格确定为31.93元,本次交易不涉及现金支付。

在今年8月10日万华化学披露了关于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之后在8月17日披露称,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收到证监会的通知,经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于2018年8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39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吸收合并万华化工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对于万华化学吸收合并万华化工从受理至过会审核用时仅12天,常德鹏在发布会上表示,万华化学上市17年来,净利润增长265倍,现金分红总额138.97亿元,是募集资金的4.71倍。作为国有高科技上市公司的代表,万华化学此次吸收合并申请能够快速审核、过会,体现了证监会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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