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高萍)太阳能(000591)8月1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公司于近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关于对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重庆证监局发现,太阳能存在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置换相关募投项目先期投入不及时以及子公司镇江公司收入确认时点不恰当,年末应付账款及存货未进行暂估的行为。
诸如,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太阳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达19.8亿元,占太阳能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2.88%;2017年,太阳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达86.96亿元,占太阳能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6.89%。太阳能对上述事项未履行临时披露义务,仅在年度报告中进行了集中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另外,2017年5月,太阳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相关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8126.11万元。太阳能募集资金于2016年5月到位,但置换时间已经超出募集资金到位后的6个月,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的规定。
综上,根据相关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太阳能予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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