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高勇操纵精华制药(002349)股价案的处罚最终落地,没收违法所得8.97亿元,罚款8.97亿元,这样的处罚对操纵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重大威慑。不过,对于高勇等股价操纵方来说,这样的处罚并不算完,因为那些因他们操纵股价而损失惨重的投资者们,还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诸如那些高位买入精华制药损失惨重的投资者,只要符合相关的索赔条件,就应该得到操纵方的赔偿。
高勇操纵精华制药股价,盈利了8.97亿元,需要知道的是,这8.97亿元的盈利全部来自于二级市场投资者。也就是说,股价操纵方在操纵股价的过程中获利多少,对应的投资者就亏损多少。因而,在没收与罚款之外,赔偿受损投资者也是很必要的环节。
一般来说,操纵股价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操纵者和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大股东层面有勾结。两方的相互配合能够确保股价操纵方成功的把握更大。诸如,在操纵股价方完成吸筹之后,上市公司方面发出重大利好消息以制造利好,配合股价的炒作。或者在拉升出货的尾盘阶段,上市公司方面释放利好以配合操纵方顺利完成出货。
仍以高勇操纵精华制药案为例,可能会有两种可能。一种是高勇独自做庄,另一种是高勇和大股东等相关方勾结一起做庄。如果是高勇独自做庄,那么投资者应该向他提出赔偿要求,虽然说从执行上投资者不一定能够拿回自己的损失,但至少在法理上,投资者有索赔的权利。
然而,如果是高勇和上市公司大股东相互勾结,那么大股东就有连带赔偿责任,即投资者如果无法从高勇那里获得赔偿,也可以要求大股东予以赔偿,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不过,如果是投资者单独诉讼,诉讼成本可能会比较高,此时最好有专业律师发出要约,组织全部或者多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发起集体诉讼,这样才能让索赔具有可执行的意义。
当然,从投资者的操作角度看,成为股价操纵的受害者自己也有不对的地方。毕竟对于明显有庄家操纵嫌疑的股票,投资者并不应该参与。从精华制药当时的股价走势看,连续涨停本身就是股价被操纵的特征,此时投资者最应该做的是多观赏、不参与,而不是去追高买股。
如果投资者能在投资过程中多一份理性和谨慎,主动去规避那些有可能被股价操纵的股票,那就不会存在高位买入的情形,也就不会有后面的高位套牢,所以说投资者也要接受教训,未来不去当“接盘侠”,不去投机炒作。
投资者要知道,从历史的经验看,投资者跟着庄家去搞投机,往往是输多赢少,战胜庄家是很难做到的,最后往往是成为被庄家收割的“韭菜”。
北京商报评论员 周科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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