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8月10日晚间,一拖股份(601038)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存在信息披露问题,公司于8月9日收到了河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公司责令改正。
河南证监局表示,在对一拖股份2017年年报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信息披露问题。诸如,公司关联方披露不完整,公司未将中设集团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一拖(洛阳)里科汽车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在年报中予以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不完善,坏账准备未严格按照披露的会计政策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金额计算方法错误;部分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不及时,公司部分在建工程存在已竣工验收但仍未结转固定资产或延迟结转固定资产的情况,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九条、《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条的规定。
河南证监局认为,一拖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要求一拖股份立即停止上述违规行为,并在2018年10月31日前予以改正。
8月10日晚间,根据一拖股份披露的2018年上半年业绩预亏公告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金额为-1.4亿元至-1.7亿元,将由盈转亏;2018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金额为-2.3亿元至-2.6亿元。一拖股份主要从事农业机械、动力机械及其零部件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对于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一拖股份表示,2018年上半年,受多重因素影响,拖拉机市场延续了去来以来的下滑态势,仍处于深度调整期。上半年行业骨干企业大中拖销量同比下降22.6%,公司大中拖产品销量同比下降13.4%。同时,公司主导产品所需的钢铁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产品成本增加,导致上半年出现亏损。此外,还受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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