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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对科融环境实控人毛凤丽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出处: 作者:高萍 网编:董亮 2018-08-10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高萍)因涉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科融环境(300152)实控人毛凤丽及相关方最终将遭到证监会的处罚。8月10日午间,科融环境发布公告称,8月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徐州丰利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毛凤丽及相关关联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其中,科融环境实际控制人毛凤丽被证监会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表示,科融环境关联方天津丰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丰利”)等涉嫌披露虚假信息一案,已调查完毕。经查明,天津丰利等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天津丰利通过科融环境披露的信息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其中,天津丰利收购徐州杰能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能科技”)股权数量及总价款存在虚假记载、天津丰利收购杰能科技资金来源存在虚假记载。另外,杰能科技通过科融环境披露的信息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天津丰利实际控制人毛凤丽、法定代表人张永辉是天津丰利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决定对天津丰利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毛凤丽、张永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杰能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对杰能科技董事贾红生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的罚款。

科融环境实控人毛凤丽涉嫌泄露内幕信息、余树林涉嫌内幕交易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拟决定对毛凤丽处以60万元的罚款;没收余树林违法所得175.06万元,并处525.18万元的罚款。

科融环境关联方丰利财富(北京)国际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丰利”)涉嫌挪用私募基金财产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责令北京丰利改正,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对毛凤丽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张永辉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六)项及第五条第(三)项之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毛凤丽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对张永辉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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