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金龙机电(300032)8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建行乐清支行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于7月27日向乐清市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集团”)进行破产清算。若金龙集团进入破产程序,则可能导致公司实控权发生变更。
金龙机电表示,公司控股股东金龙集团前期出现债务危机,金龙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一直努力化解金龙集团面临的债务风险,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融资、出售金龙集团旗下相关资产、股权转让或公司控制权转让等。公司于近日收到通知,2017年1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金龙集团与建行乐清支行陆续签订了六份《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金龙集团合计向建行乐清支行借款1.73亿元。
由于金龙集团出现债务风险,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建行乐清支行将上述借款提前到期,提前到期日为2018年7月20日。金龙集团在贷款到期后,不能偿还上述借款本金1.73亿元及部分利息,故建行乐清支行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于2018年7月27日向乐清市人民法院申请对金龙集团进行破产清算。
金龙机电指出,建行乐清支行本次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提出对金龙集团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尚未得到乐清市人民法院的正式裁定。金龙集团是否将进入破产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另外,截止公告披露日,金龙集团共持有公司约2.81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99%,倘若金龙集团进入破产程序,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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