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7月30日晚间,据证监会官网消息,鉴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丸美股份”)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证监会决定取消原计划于7月31日对该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
招股书显示,丸美股份主要从事各类化妆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2015年—2017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约为11.91亿元、12.08亿元和13.52亿元 ,对应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2.81亿元、2.32亿元和3.06亿元。报告期内,丸美股份产品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丸美 股份经销收入分别约为10.96亿元、10.63亿元和11.7亿元,分别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92.02%、87.99%和86.54%。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丸美股份正在合作的签约经销商数量为202家,登记在册的终端网点数量超过14000个。
值得注意的是,丸美股份曾在2016年11月16日上会接受审核,但遭证监会否决。在当时的发审委会议上,丸美股份在经销模式就被重点问询。彼时证监会要 求丸美股份对经销模式下,公司经销商网点的分布、网点单点销售额等情况对照可比上市公司是否合理等问题作出合理解释。此外,曾闯关失败的丸美股份,还 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处罚并未披露被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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