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我国出现第一个违约事件开始,债券市场违约便逐步进入常态化,目前警报仍未解除。据Wind统计,截至7月24日,今年违约债券达28只,涉及债券余额289.27亿元。随着违约事件的增加,有关违约之后处置途径的探析需求也不断上升。综合多家业内机构总结,目前债权人主要就是通过三种途径追偿:与债务人协商达成债务重组方案、司法诉讼和担保方代偿等,其中采取司法诉讼的占比接近六成。
债务人流动性短暂紧缺:自主协商
(案例:中钢集团、山西华昱、四川煤炭等)
三种常见的处置方式中,自主协商相对较为“和气”,目前使用比例在违约案例中接近1/4。自主协商又可进一步分为自筹资金和债务重组。
香港交易所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介绍,若发行人经营状况只是出现暂时的流动性问题,最终偿债可能性较高,这种情况下可选择与发行人进行协商,给予发行人一定宽限期,商议债务重组方案。一是以资抵债或通过抵质押资产进行再融资,包括存货、固定资产、股权、债权等;二是通过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利息、延长支付期、债转股等降低发行人的偿债压力;三是寻求关联方、战略投资者帮助,进行债务转移等。10中钢债、11华锐01 、12二重集MTN1等债券都是通过债务重组方式解决危机。
不过,由于债务重组也需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博弈,相比之下,自筹资金的债券回收时间较短,且回收率更高,甚至能达到100%回收率。有包括15雨润CP001、15华昱CP001、15川煤炭CP001等在内的多只债券是发行人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的债务违约,其中发行人多为民营企业。“一般而言,民企因突发状况导致流动性紧缺时,大概率尚有部分资产可供变卖或抵押;另一方面,民企实际控制人往往更倾向于尽全力保住对企业的控制权,保留企业在债券市场的信誉和进一步通过债券市场融资的渠道,偿债意愿更强。” 天风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孙彬彬分析道。
债务人已有多笔逾期:司法诉讼
(案例:东北特钢、大连机床、江西赛维等)
比起自主协商,司法诉讼的成本相对更高,但它是当前解决债务违约最常用的一种途径,采用占比接近六成。东方证券固收分析师潘捷介绍,寻求司法救济,包括违约求偿诉讼、破产诉讼(重整、清算)等。
其中,违约求偿诉讼适用于债券违约后,发行人还具有一定的偿付能力、尚不满足破产诉讼条件的情况。不过潘捷也指出,进入破产流程前,同一发行人发行的债券,后违约的债券的回收率通常不及先违约的债券。比如,大连机床第一只违约的债券100%回收本息,其余后违约债券回收率却为零;中国城建第一只利息违约的债券100%回收,其余后违约的债券至今尚未回收。
当债务人已有多笔债务逾期,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务人和债权人均可提起破产清算或重整申请。但破产诉讼的清偿率都不算高,一位法律业人士介绍,国内重整案件中,最终的债权清偿率达到20%-30%算是比较理想的结果,而在破产清算案件中大多不会超过10%。
此前市场中也出现过债权人被迫接受债务人破产重整方案的案例。例如2016年10月,北京商报记者曾获悉,手握270亿元债权的12家银行,在两次投出反对票后,终究还是没能改写江西赛维重整方案被强裁的命运。对这一结果,彼时一家债权银行内部人士感叹称“非常无奈”,一个原因就是之前提出的重整方案清偿率仅在6%-11%。
有增信措施的债券:担保方代偿
(案例:大宏集团等)
相比前两种解决方式,潘捷介绍,对于有增信措施的债券,债券违约后,投资者还可以通过担保方代偿、处置抵押物等方式获得偿债资金。我国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增信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即第三方保证(大型企业、专业担保公司以及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抵押(土地、房产抵押)、质押(上市公司股权、应收账款质押)等。比如13大宏债违约后就由担保方进行了代偿。
但目前通过处置抵质押物等其他违约处置方式的样本数量很少,兴业证券固收团队还进一步指出,有第三方担保的信用债违约事件也屡见不鲜,12津天联、13华珠债、 12东飞债等都属于担而不保的经典违约案例。原因是第三方担保约束性较弱,除了专业的担保公司,对于一般企业作为第三方担保而言,往往会出于关联关系而对外作出担保,或者其中牵涉各种利益关系或其他原因而形成互保等现象,这种不健康的担保关系加剧了担保方代偿的不确定性。
综合来看,我国目前债券违约率整体不高,但债券违约处置的市场化程度也较低,大部分最后都由某机构兜底,地方政府的干预色彩也比较浓。业内人士认为,在这种模式下,信用风险并没有得到真正有效的释放,只是起到了延缓或转移的效果。未来需要加强我国债券市场违约处置的市场化程度,真正的释放信用风险。具体来看,可以通过债券置换、批量转让、折价回购等方式推动债券市场违约处置的市场化进程。
北京商报记者 程维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