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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连发两文规范文化领域资本布局

出处: 作者:卢扬,郑蕊 网编:卢扬 2018-04-19

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郑蕊)日前北京市政府接连印发《关于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8年本)》(以下简称《目录》),一方面对北京市内文化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进行相关要求,另一方面则明确了文化和广播影视项目的核准标准。

《意见》表示,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放宽市场准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利用外资水平,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包括互联网和信息服务、文化教育服务、商务和旅游服务在内的六大重点领域,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其中具体在文化领域,《意见》表示,允许外商在特定区域(北京国家音乐产业基地、中国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区、北京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允许外商在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娱乐场所,不设投资比例限制。

与此同时,《目录》则针对企业投资建设的具体项目进行相关要求。以文化和广播影视项目为例,总投资超2亿元及以上的项目,或总投资2亿元以下的市属项目,需经市级核准;而总投资2亿元以下除市属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则需要区级核准。

作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北京市已在多领域进行布局,其中在去年4月,北京首家外商独资演出经纪企业“龙之传奇(北京)国际艺术有限公司”,通过了北京市商务委委的审核,领取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式落户天竺综合保税区文化保税园,该公司由美国龙之传奇娱乐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未来将中国作为其主要市场进行演出经纪业务的拓展,整合国内外媒体及娱乐演艺资源,同时引进国际最先进的演出技术、设备及专业的人才进入保税区。

在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看来,“进一步开放外商对娱乐场所的投资和经营表明了北京在文化服务领域的开放姿态,不仅能丰富、活跃北京演出娱乐市场内容,对于北京演出娱乐行业的国际化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随着演出娱乐产业投资的稳步放开,整个行业的发展有望实现新的增长,国内相关企业未来也或将增强与外资的合作”。

据悉,为了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意见》也提出要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流程、创新企业监管方式等多项措施,同时提出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建立专利仲裁和纠纷调解机制,健全知识产权执法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严惩侵权违法行为,建立首都知识产权保护调度中心,加快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中心建设,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援助服务。此外,提升为外籍人才服务水平、完善工作机制也是进一步帮助加大对外开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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