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名作家反映喜马拉雅FM侵权,让这家在线音频平台再度成为焦点。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被指侵权并不是喜马拉雅FM成立以来面临的首次版权纠纷,天眼查数据显示,自2014年迄今,喜马拉雅FM的版权官司从未间断,内容审核上的缺乏把控以及平台主播版权意识模糊不仅让版权方利益受损,也让喜马拉雅FM面临的版权风险与日俱增。
侵权风波不断
日前作家曾鹏宇在微博发文称在喜马拉雅FM平台上发现自己撰写的《世上有颗后悔药》的全本有声书内容,用户可以免费下载和打赏主播,但却没有得到他本人和出版社的授权同意,直接影响到正版有声书的推出。
随后,作家蔡春猪、唐小饭,编剧张瑶等纷纷表示,自己的作品也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用户制成有声书在喜马拉雅FM平台上线。这场风波最终以喜马拉雅FM在官方微博发布《关于版权投诉的公告》,并公开致歉告一段落,喜马拉雅方面称,“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对所有涉及侵权的作品,承诺坚决处理到底,并联合版权方开展平台版权自查,规范版权监督体系”。
尽管如此,喜马拉雅FM的版权纠纷困局并未因此结束。据天眼查数据显示,自2014年迄今,喜马拉雅FM的版权官司从未间断。早在2014年,喜马拉雅FM被起点中文网的经营者玄霆娱乐诉至法庭,玄霆娱乐方面诉称,喜马拉雅FM未经授权,就在自身平台上发布了由小说《斗罗大陆》改编的有声读物,该有声读物已吸引大量用户下载收听,播放次数超过百万,时间长达一年之久。根据法院判决,喜马拉雅FM构成侵权行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被判赔付玄霆娱乐15万元。
最近的一次诉讼则是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状告喜马拉雅FM以及上海喜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在经营的网站、手机App上公开上传《人性禁岛》有声读物供用户下载、收听。最终法院判定被告双方的行为构成侵权,需向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在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看来,没有经过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在喜马拉雅FM等平台上发布相关作品肯定构成侵权。“如果平台内有侵权作品,平台应在接到著作权人的书面通知后立即删除侵权作品,这种情况下,平台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平台没有删除侵权作品,那将对损害的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UGC模式现版权漏洞
组建于2012年8月的喜马拉雅FM是国内知名的在线音频分享平台之一,旗下移动客户端“喜马拉雅 App”于2013年3月上线。根据今年初喜马拉雅FM联合创始人余建军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平台激活用户量达到4.5亿,主播总量超500万。
与国内大部分音频平台类似,喜马拉雅FM最初定位为 UGC(用户原创内容)模式,近几年来,喜马拉雅FM开始转向PUGC战略,大量购入头部内容版权,接连上线《好好说话》、《小学问》等知名栏目,包括郭德纲、马东、蔡康永、咪蒙团队等在内的各领域的名人也先后进驻喜马拉雅FM。
平台内容也主要由PGC(专业生产内容)、UGC以及独家版权三大块构成。但就平台庞大的主播数量来看,传统的UGC仍然构成了平台的大部分内容。而UGC模式下,一方面能最大量挖掘优质的内容生产者,为平台带来流量;但另一方面,由于内容提供者本身鱼龙混杂,UGC模式下的弊端也逐渐显露。目前已知的侵权案件中,UGC内容几乎成为侵权的重灾区。
喜马拉雅FM副总裁姜峰此前在公开采访中透露,喜马拉雅拥有一套自身版权审核体系,原创内容会被整合进版权管理资源库,用户上传内容经由机器自动审核后也会有人工进行再次审核。但用户上传的内容数量巨大,难免会有纰漏。
“归根结底,音频行业侵权事件不断,还是反映出业内对著作权不重视。部分平台以及主播们往往缺乏版权意识,只注重音频内容的制作,却忽略了制作网络音频内容还需要获得相关的授权。如果是有声书,不仅要原文字作品的著作权,还需要获得朗读者的表演者权,如果要对相关作品进行节选添加,还要获得改编权,如果涉及背景音乐,则要获得音乐作品著作权等。”赵虎表示。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正是由于部分音频内容制作过程中所涉权利内容众多,各项授权过程的复杂性以及版权获取成本升高也成为音频平台上侵权行为滋生的原因之一,极大阻碍了音频市场的良性发展。
强化行业监管
在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下,催生了知识付费等新兴互联网生意的火热。与此同时,也让版权保护面临新的挑战,技术变革等多方面因素加大了版权监管的成本以及难度。喜马拉雅FM并非当前市场惟一陷入版权纠纷的音频平台。
据天眼查显示,此前,上海麦克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未经允许通过其运营的App应用软件“蜻蜓FM”向公众提供《一块红布》、《一无所有》等歌曲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被版权方北京源泉音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定上海麦克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权,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因认为广州荔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在其所运营的荔枝FM App上擅自发布涉案作品,供人在线收听和下载,北京磨铁数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此前也将广州荔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频繁的侵权案件背后也可以看到版权方版权意识的加强。”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认为。但纵观近几年的侵权案件,不难发现,经历了维权过程中花费的大量时间和金钱,最终结果有时并不尽如人意。即使部分平台被判侵权,付出的赔偿款也为数不多。
在赵虎看来,版权管理既需要平台以及平台内主播自身加强版权意识,平台也需要加强审查力度,同时相关部门也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和惩罚力度。尤其伴随着知识付费经济的火热,加强版权的保护无论是对平台的发展还是对行业的良性发展都尤为重要。
此外,也有从业者表示,除加强打击力度,相关部门也需要强化可实施措施落地。如减少侵权类事件的诉讼成本、简化诉讼流程等。一旦有侵权事件发生,通过简单、高效的诉讼流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侵权作品的传播,最大限度地降低版权方的损失。
北京商报记者 卢扬 邓杏子/文 宋媛媛/漫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