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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3·15”

出处:时代汽车周刊 作者:刘葳漪 网编:尹文武 2018-03-12

还有两天就是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每年各种要求进行“3·15”合作以及要求提供赞助的邮件、短信、微信、方案源源不断地飞过来。特别是平时从来难以见到尊容的打着中国消费者协会、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旗号的各种媒体,还有地方的消费者协会组织。这些组织可能就是山寨网站,但丝毫不影响它们“挟天子以令天下”的气势。

需求每年都在不断“进化”,拟发布负面稿件的威胁越来越隐蔽,倘若不合作,拟对车企产品曝光的意图往往通过“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揭露和批评”的方式实现。但是,电话打过去,对方的意思就明晰得多:拿钱来,万事太平;不给钱,嘿,等着瞧好吧你们。

平时从来不联系,也不对任何车型、产品有任何兴趣,专等到“3·15”前夕浮出水面,目的明确,手法直接。原本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初衷,被这些“不良媒体”演变为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借口,对汽车企业进行威胁。

笔者曾经咨询过国家质检总局的一位负责人,他指出,如果媒体以公布投诉信息为手段要挟企业,这就是敲诈勒索,符合刑法关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国家质检总局从未默许、纵容旗下的任何机构从事这样的违法活动。

与此同时,对于那些打着消费者协会名义的所谓媒体,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某位领导也指出,这些打着消协旗号进行敲诈的网站,和中消协根本没有从属关系。

国内与汽车有关的网站几万个,以“3·15”冠名的网站有上百个。究竟有多少网站行“为消费者维权”之实,从未表达过“倘若不合作,就对汽车企业予以曝光”的意愿?

作为耐用消费品,每位消费者使用汽车的周期从几年到十几年、几十年不等。众所周知,零部件的制造、组装、检测,以及电子和互联网技术的匹配,甚至个人使用过程中的油品、驾驶习惯、保养效果,经销商的售后服务……每一个环节都会出现质量问题,这也是汽车召回次数不断增加的原因。

日常接触的大多数大众传播媒介,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它们做了大量工作,起到了消费者和厂家间的桥梁作用。随着消费者和厂商都越来越理性,山寨媒体的生存空间势必越来越狭窄。

北京商报特约评论员 刘葳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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