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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太摘帽前收深交所监管函

出处: 作者:董亮 网编:马元月 2017-11-28

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逾一年半之后,ST亚太(000691)终于在近期将迎来摘帽。然而,在公司股票摘帽的前一天,ST亚太及公司控股股东双双收到了深交所的监管函。

据悉,由于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间接占用公司资金事项,ST亚太股票自2016年5月4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在完成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之后,11月28日ST亚太披露公告称公司股票将于11月29日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在11月28日,ST亚太股票停牌一天。不过,在11月28日,ST亚太及公司控股股东纷纷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具体来看,在2017年4月28日,ST亚太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8月29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以及相关进展公告显示,ST亚太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嘉业”)2009年对于永登县土地储备经营中心退回的7791.99万元拆迁款未及时入账冲减土地成本,而将款项分别支付给公司控股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亚太”)及其关联方。同时,2008年至2012年期间,兰州亚太控股子公司兰州亚太西部置业有限公司、兰州亚太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累计代同创嘉业“亚太玫瑰园”项目垫付拆迁款及其他费用合计7826.14万元,而ST亚太子公司同创嘉业未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而ST亚太的控股股东则是由于未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抵债房产产权过户程序而收到了深交所的监管函。据悉,ST亚太在2016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以资产偿还债务及关联交易公告》等公告以及后续进展公告显示,ST亚太的控股股东兰州亚太拟用所拥有的兰州新区总面积为4262.26㎡办公用房偿还对ST亚太的间接资金占用,并预计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房产过户手续。不过,由于房产竣工交付等原因,兰州亚太未能在原定时间范围内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并承诺于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该事项。

在北京一位私募人士看来,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虽然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但说明公司在经营规范性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要引起投资者的注意。

实际上,虽然ST亚太即将成功摘帽,但公司的经营业绩表现并不理想。财务数据显示,在2016年,ST亚太实现营业收入约4624万元,同比下滑55.84%,对应实现的归属净利润约为134.6万元,同比下滑88.29%。而在今年前三季度,ST亚太实现营业收入约4603万元,同比增长100.02%,但对应实现的归属净利润约为-683万元,同比由盈转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