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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书用图稿酬再获协议保障

出处: 作者:记者 隋永刚 胡晓玉 网编:王巍 2017-08-24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林涛(左三)、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黄强(右三)代表协议双方郑重签订了《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协议》。 

北京商报讯(记者 隋永刚 胡晓玉)8月23日,2017第24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开幕当天,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人民教育出版社《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协议》签约仪式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举行。

根据协议约定,人民教育出版社将支付2012-2017年间该社出版的教科书中使用的部分摄影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向摄影家转付分配。这是双方在2011年8月首次签署收转协议后的再次签约。

国家版权局专职副局长周慧琳在仪式上讲话。他说,今天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和人民教育出版社签订协议,是对《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的有效落实,体现了法定许可和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结合的优势,是著作权人和教科书出版单位的双赢,也为教科书法定许可制度的实践提供了成功的范例。

教育部党教材局局长郑富芝希望其他教科书出版单位能够像人民教育出版社一样主动履行自己对权利人的义务,不仅要保证教科书内容质量和印装质量达到较高水准,同时也要成为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模范。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代表宋明昌和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黄强也分别在仪式上发言,一致表达了尊重知识、保护版权的态度和继续加强合作的愿望。黄强还特别感谢广大摄影家创作的大量优秀作品,使得教科书可以图文并茂,并感谢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在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促进摄影创作和传播中所做的突出贡献。

在参加仪式的领导、嘉宾和众多媒体的共同见证下,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林涛、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黄强代表协议双方郑重签订了《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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