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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崩”个股要严查

出处:上市公司周刊 作者:董亮 网编:尹文武 2017-08-13

个股“闪崩”的情形在A股市场仍时有发生。对于“闪崩”的个股而言,监管层应该进行重点监控,在发生“闪崩”情形后,要尽快对股价“闪崩”的原因进行调查了解,并要求上市公司第一时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从而防范可能存在的股价操纵、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个股“闪崩”的原因大体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部分重要股东因自身原因集中出逃而引发的“踩踏”事件,与“闪崩”个股自身的情况联系并不大。第二种则是中小创个股在遭遇恶意炒作之后主力资金疯狂出逃导致的股价承压。第三种则是上市公司层面可能存在重大利空,有部分资金提前获知消息仓皇出逃。

无论是哪一种原因导致的个股出现“闪崩”,监管层都应该及时进行调查了解,给投资者一个交代,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如果是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斩仓出逃,监管层则应该要求上市公司在了解相关情况之后,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给投资者一个合理的交代。如果能够在股价“闪崩”后第一时间做出公开回应,不仅有助于打消市场的恐慌情绪、稳定市场,也有利于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在公司做出全面的信息披露之后,“闪崩”带来的负面影响将大大缓解,后续公司股票也有可能逐步进行估值修复,如此而来,投资者的利益也能够得到保障。

而类似于近期华体科技的“闪崩”事件,监管层更应该进行严查。作为一只刚上市不久的次新股,在无重大利好消息的情况下,先是出现股价连续暴涨的情形,随后又在高位突然出现股价“闪崩”情形,如此暴涨暴跌的背后,不排除有“坐庄”资金存在操纵股价的可能。在华体科技的交易公开信息中,不难发现,有些营业部在此前参与买卖过的一些个股也曾出现过“闪崩”的情况。想要弄清楚这究竟是一种巧合还是一种坐庄套利的股价操纵模式,就需要监管层出面进行严格调查。如果发现存在操纵股价的情形,则应该对操纵方进行严厉的处罚,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此外,如果发现“闪崩”情形是由于部分资金提前获知上市公司存在重大利空而仓皇出逃所致,则很可能涉嫌内幕交易,监管层同样应该予以严查。诸如,有部分资金凭借信息优势,在上市公司正式公开披露利空消息之前集中出逃,导致上市公司股价出现“闪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