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和财富逾期事件持续发酵,虽然信和财富方面向北京商报记者回应称,“逾期”是对“债权匹配期”的误解,但在分析人士看来,据目前情况,信和财富债权转让迟迟不能完成,新进入的投资者不足,流动性已出现了问题。除了流动性问题,信和财富分公司多次被监管点名,暴露出风控问题,此外,信和财富大股东涉借贷案逾千件,线下坏账已拖累其转型。
流动性问题:债权转让难
多位信和财富投资者向北京商报记者反映,自己去年投资的信和财富一年期产品本应今年4月到期,但至今仍未兑付,存在逾期问题。
对于持续发酵的逾期消息,信和财富8月1日发布的《公司声明》称,个别媒体针对公司发表的文章主观片面、严重失实且具有误导性和煽动性,现已严重侵犯信和财富之名誉,给其造成严重经济损害,属于侵害法人名誉权之行为。信和财富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此份声明中,信和财富并未对逾期一事做出任何说明。记者进一步就逾期、转型等问题发去采访提纲,信和财富在给记者的回复中称,所谓“逾期”是对“债权匹配期”的误解,两者是有本质差别的,之前的类固定收益模式是资产配置的一部分,需要一定的债权匹配的时间周期。并强调,公司已成功转型为综合财富管理服务机构,为中高净值人群提供财富管理咨询和资产配置建议。
信和财富客服也表示,信和财富并未逾期,只是在等债权转让。据悉,自客户投资到期之日起,信和财富为客户寻找债权受让人;转让未成功前,客户持有等待期间收益。
一位不愿具名的互金行业资深分析人士表示,按照信和财富客服的说法,即使是不违约,但4月至今都未债权转让成功,说明新进入的投资者不足,流动性已出现了问题。
合规问题:单方修改提现规则
根据去年10月网上流传的一份信和财富业务员发布的通知显示,信和财富曾经调整过一次提现规则。该“重要通知”显示,信和财富根据监管要求,自2016年10月1日起,对于之前在信和财富进行线下投资的客户到期之后的回款规则做出调整:自客户投资到期之日起,信和财富为客户寻找债权受让人;转让未成功前,客户持有等待期间收益,转让成功日期最快3个工作日,最晚不超过一个月。
对于信和财富的兑付规则,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表示,除非原投资合同有明确约定,否则平台方面单方面变更兑付条件已构成违约;所谓的“寻找债权受让人”,等于未与投资人协商一致,单方面变更了合同约定的兑付条件,使一个真实确定的债权变成一个不确定的债权,无疑会增加投资者获得收益的难度和风险。“等待债权匹配并不能构成逾期的合理理由。发生兑付困难时往往会引发连锁反应,投资者更关心的是本金是否能够收回,而非不确定等待期间的收益。”
风控问题:屡被监管点名
除了流动性问题,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信和财富曾两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此外,也多次被监管层点名。
2015年8月19日,信和财富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异常经营,同年9月29日,其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变更登记被移出异常经营;2016年6月20日,信和财富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再次被列入异常经营。
2015年7月23日,大连市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通告》指出,信和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不具备对社会公众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牌照和资质,不能从事与投(融)资理财业务相关的金融业务,更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去年5月,绍兴市政府投融资咨询类公司“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发布消息称,自3月初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绍兴49家投融资咨询类公司被查处,92人被警方刑拘或取保候审,其中信和财富绍兴分公司在被调查之列。
在分析人士看来,信和财富屡次被监管点名,暴露出其风控不到位的问题。
官网资料显示,信和财富是以北京为总部,辐射全国200多个城市及自治区的架构体系。服务领域包含股权基金、类固定收益、保险、海外创投等多个方面的全球资产配置咨询服务。工商资料显示,信和财富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资本1亿元,股东分别为自然人夏靖和企业法人信和迅捷办公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转型问题:线下坏账
北京商报记者还注意到,信和财富大股东夏靖涉借贷案逾千件。据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法院统计,仅2016年3-11月间,该院共受理夏靖为原告的民间借贷纠纷154件、以债权受让人北京中和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原告的民间借贷纠纷87件,借贷总标的额近2000万元。此外,去年12月,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宣判,原告信和财富股东夏靖与被告吴冬云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嫌经济犯罪。
对此,信和财富回应称,在转型期内,信和财富为清理存量债权、完成转型,夏靖针对逾期借款人向法院提起了一系列的民事诉讼,此为实现合法质权之正当行为。维权行为既有利于惩治“老赖”,也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人的利益,与经济犯罪无关。
王德怡也表示,尽管有法院文书显示夏靖涉嫌经济犯罪,但目前没有公安机关对其所谓的经济犯罪立案侦查的确切消息;在单个民事案件中,夏靖的合法债权应得到保障。不过,王德怡也补充,上述做法无形中增加了其获得胜诉判决的等待时间,增加了其收回债权的法律风险。
“《公司法》148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夏靖作为公司大股东,进行与公司主营业务极为接近的放贷业务,可能导致股东与公司利益输送,侵害其他股东利益和合法债权人的利益,说明公司财务制度不健全,使人有合理理由推测认定该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产生了混同,股东与公司业务之间存在同业竞争,违反公司法的禁止性规定。”王德怡进一步表示。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有媒体称,信和财富曾发表澄清公告表示,截至2016年4月,信和财富已完成转型,线下业务转由线上开展。为清理存量,完成转型,夏靖提起了一系列民事诉讼。不过,在此次回复中,信和财富方面表示,“信和财富不存在线上、线下的问题,这是对信和财富的误读。信和财富都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并将根据法律环境的变化,适时做出调整”。
信和财富客服人员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信和财富目前已不受理投资理财业务,只服务于存量老客户。上述行业资深分析人士表示,线下公司相比线上公司,信息不公开透明。为清理存量,夏靖提起一系列对借款人的诉讼,说明历史借款的坏账比较多。根据现有信息,合理与否难以判断。线上平台业务的公开透明性、监管的约束、投资人的获取、互联网运营经验、技术实力等,都与线下要求不同。上述每个环节处理不好都可能是风险点。此外,风险还有历史坏账问题等。
王德怡表示,平台转型有一定的合理性。一般来说,判断平台风险至少要把握以下方面:一是平台是否获得相关合法资质和许可;二是交易资金是否落实第三方存管制度;三是公司注册资金是否落实到位;四是项目风险控制流程是否到位。
北京商报金融调查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