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保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随着保险专业中介“先照后证”改革实施,市场中存在部分“有照无证”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保险经纪)。
为保障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北京保监局提示消费者,通过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购买保险产品时,应当重点核实以下两方面信息:
核实机构的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根据有关规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保险专业代理、保险经纪机构应依法申请并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方能合法开展保险中介业务。
消费者在向上述机构咨询或购买保险产品前,应查看其工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原件,核实相关信息是否一致、是否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等情况。消费者可登录“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http://iir.circ.gov.cn)查询机构经营资质相关信息。
核实机构的从业人员执业证书。根据有关规定,保险销售/经纪从业人员执业前应当取得所在保险专业代理/经纪机构发放的执业证书。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查看从业人员的身份证件及执业证书,核对执业证书上记载的任职机构及人员信息,确认该从业人员取得了机构授权。
北京保监局提醒,保险公司也应当及时核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资质,不得与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或个人发生业务活动。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许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