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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费改挤压中小险企盈利空间

出处:保险周刊 作者:记者 崔启斌 许晨辉 网编:尹文武 201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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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大幕拉开,险企费率下调空间进一步加大,如深圳费率浮动下限可调至70%。如此调整费率,明显扩大了险企的自主定价权,对于竞争能力较弱、市场份额不大的中小财险公司而言,则面临更大的挑战。如何在让车主得到更多实惠、提高市场份额的同时,避免由价格战带来的后遗症,成为中小险企不得不面对的一道难题。

竞争加剧

6月9日,保监会对外宣布将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通过市场化手段进一步降低商业车险费率水平,减轻消费者保费负担。这也就是说险企手续费竞争空间进一步加大,手续费价格战很可能升级。

根据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及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显示,使用中保协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申请在以下范围内拟订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费率调整方案。

考虑到全国各地情况不同,保监会并未执行一刀切的方案,各地略有不同,监管层为此次商车费改划分了四个档次。如在北京、山西等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85-1.1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

为了更大程度让利消费者,保监会还将修订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将原条款中的5个附加险责任、家庭成员人身伤害和台风冰雹等自然灾害责任并入主险责任范围。新条款简化了理赔流程,增加了车损险代位追偿等约定,强化保险公司的说明义务,减少后期理赔争议与诉讼纠纷。不过,在消费者普遍获益的同时,保险公司获取同样保费所付出的成本却在增加。为了达到预期保费规模,很多险企都加大了市场费用的投入,导致车险市场的竞争进一步加剧,大型险企在激烈竞争中更占优势,而中小险企则面临更大的生存压力。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进一步减轻消费者保费负担,保监会还将根据车型定价,将车损险保费由原来单一的保额或新车购置价决定转变为综合考虑某一车型的车辆价值、安全性和维修经济性等多种风险因素确定,解决困扰社会公众多年的“高保低赔”问题,促进汽车安全性和易维修性的提高。建立车险费率与风险水平挂钩的“奖优罚劣”机制,促使车主谨慎驾驶,提升交通安全水平。监管机构通过各种措施赋予保险公司定价自主权,促使商业车险费率更具市场化。   

盈利承压

事实上,商业车险费改已酝酿多年,于2015年6月开始试点。目前来看,第一轮商业车险费改以来,一年半的时间,大型财险公司与中小型财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基本保持稳定,但中小险企去年的盈利情况却更为艰难。

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57家财险公司车险保费收入约6829亿元,承保利润约74亿元,利润率约1.1%。57家险企当中,13家车险承保盈利,共计盈利135.6亿元,其中人保、平安和太保占比达87%。“三巨头”的车险承保利润合计118亿元,利润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车险利润绝大部分集中在大险企之间。

与之相对的是,中小险企的日子并不好过,规模越小越难盈利。有数据显示,去年,车险保费50亿-500亿元之间的9家险企,6家车险承保盈利,3家承保亏损。而5亿-50亿元之间中小型险企,27家当中仅有3家车险承保盈利。规模在5亿元以下的小公司,18家均为亏损。

中小险企为何盈利如此艰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教授朱俊生分析称:“中小险企在发展初期品牌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客户服务量比较少,一方面是因为车险业务只能来源于中介,盈利空间被严重挤压。另一方面,受制规模效应难以摊薄经营费用等刚性成本支出,面临较大的盈利压力。”

朱俊生认为:“如果费用控制较好的话,对于中小型险企来讲,可以更低的价格去获取车险业务,也就是通过价格竞争来换取保费。但在价格压下来的同时,争取业务的费用率还像以前那样高,盈利能力肯定会被挤压,这是否会加剧亏损还很难说。”

违规频现

车险费改后,保险公司在拥有了一定程度的自主定价权之后,激发了行业发展创新的活力与动力,但也不得不承认,也出现了一些保险公司车险费率拟定不合规的现象。

据了解,在本次车险二次费改中,保监会还推出了新制度鼓励保险公司创新条款。目前已经批准“机动车钥匙丢失或损失费用补偿保险”和“机动车油污责任险”等创新型条款。此外,还发布了“机动车出境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条款”等新的行业示范性条款,丰富商业车险的条款内容,让消费者可选择的产品种类更加丰富。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朱进元介绍,中保协出台创新条款评估办法和实施方案,建立创新条款申报通道,组建涵盖精算、承保、理赔、法律等多种专业人才的专家库,对申报条款进行全面“会诊”。各公司积极上报创新条款,行业车险后备产品的种类得到极大丰富。

不过,在市场竞争等多重压力下,也有保险公司铤而走险,用不正当手段进行价格竞争。据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峰透露,2016年,针对部分保险公司在费率厘定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保监会累计下发181份监管提示函,77份质询函,39份监管函,责令39家次保险公司在相关地区停止使用商业车险产品并及时修改,而上述产品监管措施约覆盖全国经营车险省级保险机构数量的30%。如去年5月31日就有大地财险、中华联合财险、华安财险、安华农业保险、渤海财险和安诚财险6家保险公司被叫停费改新品。

为了防止不正当竞争,保监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事中、事后监管,高压围堵车险乱象。刘峰表示:“保监会将于近期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要求,严厉打击与高费用伴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拟于近期印发《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建立车险理赔基础指标监测和通报机制,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的原则,进一步积极稳妥深化改革,促进车险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亟待转型

业内多认为,车险费改对于中小险企而言无疑是利空,获取车险业务将难度更大。相较于大险企客户量大、网点多、服务设备完善,中小险企要突围困难重重。

“中小险企经营困难现象在过去、现在、将来都将存在。保险市场在金融领域中是竞争比较充分的市场,新进险企若想获得发展空间必将付出努力,比如资本金、技术、人才。商车改革是市场化改革,随着不断深化,市场规律的作用将逐步扩大。优胜劣汰是市场竞争的规律。在商车改革过程中,市场将逐步发挥作用,这是必然的现象。 ” 刘峰认为,中小险企的出路是“避其锋芒”,选择大公司关注度不够、能力水平不强的领域发展,找准市场定位,是非常重要的。

“从市场经营来看,近两年大公司车险业务经营比较困难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反而中小险企也有在局域市场发展速度很快的代表。从近两年的结果来看,市场集中度在稳步下降。公司经营不是靠大小,而是靠能力。中小险企抓紧提升自身风险识别和定价能力,内部管控能力、客户满意度等,在车险市场中仍有发展空间。”刘峰表示。

安盛天平财险董事长胡务认为:“商车改革为中小公司提供了发展机会,可以通过产品细分、客群区域细分等来获得竞争优势。商车改革后,中小公司要回到核心竞争力上面,未来出路是做专、做细、做精(细分和差异化)。产品端更专业、专注细分市场、做精产品服务或定价。”

朱俊生则认为:“公司治理及发展理念很重要,企业作为有机体,不能一味地做大做强,求大求全,放弃跨越式发展和超常规发展的口号,而要积聚有限的资源,切入具有相对竞争优势的部分细分领域,慢慢积累,稳打稳扎,以给客户创造价值为导向,也许更能探索出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另外,重视公司内部各种机制的重塑,没有外部显性的资源,可以充分发掘优化内部机制的隐形资源,从长期来看,后者更可能是一家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许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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