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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企业IPO不能一撤了之

出处:上市公司周刊 作者: 董亮 网编:尹文武 2017-06-11

近期,证监会集中公布了今年1-4月终止审查(申请撤回)和未通过发审会(被否决)IPO企业情况,在35家终止审查IPO企业中,有不少拟闯关企业是疑似问题企业。对于此类问题企业,即便是撤回了IPO申请,监管层也应该继续予以严查追责。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情况,35家终止审查IPO企业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营状况或财务状况异常,22家企业存在此类问题,占比62.86%;二是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存疑,5家企业存在此类问题,占比14.28%;三是业绩下滑,4家企业存在此类问题,占比11.43%;四是股权或战略调整,4家企业存在此类问题,占比11.43%。

以上数据不难发现,除小部分IPO企业是因股权或战略调整等客观原因而申请撤回首发申请之外,大部分IPO企业都是由于自身存在问题,更有一些企业是被监管层在抽查中发现问题,无奈选择的主动终止。对于此类问题企业而言,明知自身在上市闯关的过程中存在明显的障碍,却依然选择“带病闯关”试图碰碰运气。而当发现形势不对或者闯关无望的时候,则通过主动撤回申请试图“溜之大吉”。对于这样的问题企业,监管层更应该予以严查,因为这些问题企业不仅浪费了市场资源,而且还可能存在“欺诈上市”的嫌疑,如果不加以严厉处罚,很可能导致更多的问题企业效仿进行浑水摸鱼,这不仅给IPO审查带来更大的监管压力,同时也不利于净化资本市场的环境。

企业之所以对闯关上市趋之若鹜,说到底还是利益驱动。一旦成功上市之后,实控人、原始股东、产业资本等都将获得巨大的财富增值空间。而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之下,有些问题企业选择通过“伪装”试图蒙混过关也就不足为奇。问题企业之所以敢尝试,原因还是在于违法违规的成本与可能受到的惩罚不成正比。在没有严厉的追责制度之下,一家试图蒙混过关的IPO企业在主动撤回首发申请之后,很可能不会面临处罚,或者只是面临轻微的处罚,这就使得部分问题企业敢于进行“带病闯关”的尝试。

对于监管层而言,在从严监管的基础上,必须进一步加强对IPO企业全程监管,不仅要对正常排队等待审核的IPO企业严格监管,更要对“半路而退”的拟IPO企业进行严格审核,除此之外,还可以尝试为IPO企业建立“黑名单”。对于在披露招股书后的IPO企业,凡是申请中途撤回的,都应该对其予以严格的审查,审查的重点应该包括财务状况、信披规范性等方面,如果发现企业存在财务数据异常等重大违法造假行为,必须对相关问题企业做出重罚,并且拉入“黑名单”,对该类企业做出禁止申请上市的约束规定,禁止时间根据违规程度具体设定,最高可予以永久禁止申请上市。

与此同时,对于首发申请被证监会否决的企业而言,同样应该予以再度核查。毕竟对于被否决的企业而言,自身很可能存在较大的问题。对于此类企业,监管层应该重点进行核查,如果发现存在财务造假等行为,同样应该拉入“黑名单”,进行相应的严厉处罚。

如此而来,将会对准备申请IPO的企业形成巨大的震慑,让那些问题企业彻底打消“试试看,不行就撤退”的念头,因为一旦申报IPO,无论是继续排队等待证监会审核,还是在中途退出,都将面临严格的审查,只要自身有问题,最终就将面临被严罚的命运。这就使得企业在申报IPO之前会对自身进行全方位的审慎考量,如果达不到标准就会选择主动放弃申请。这不仅将在一定程度上缩减IPO企业的申报规模,也会对申报IPO企业的整体质量产生净化作用。

此外,还应该强化对中介机构、审计机构的监管,做到“多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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