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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设5.5亿先行赔付基金

出处:上市公司周刊 作者:记者 董亮 刘凤茹 网编:尹文武 2017-06-11

兴业证券6月1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出资设立“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用专项基金财产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因欣泰电气欺诈发行而遭受的投资损失。公告显示,兴业证券作为欣泰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为切实承担中介机构责任,公司出资设立专项基金规模为5.5亿元,基金出资人已于公告刊登前将出资额人民币5.5亿元足额划付至专项基金资金监管专户。专项基金的存续期间为自成立日起5个月。兴业证券在公告中称,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延长基金存续时间,专项基金存续期间届满将由基金管理人聘请独立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审计,并组织清算。专项基金的赔付范围包括一级市场适格投资者赔付和二级市场适格投资者赔付。

北京商报记者 董亮 刘凤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