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闫瑾 程维妙)对于违法违规的外汇交易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管局”)的查处一直没有手软,监管措施也在不断完善。5月4日,在最新一期的《中国外汇》杂志上,外管局副局长郑薇撰文提出,未来可借鉴企业分类管理的方式,从事前监管和事后处置两方面着手,研究对金融机构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在全面、客观评估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经营风险的基础上,对高风险机构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
事实上,我国对违法违规的外汇交易行为已经持续了较长一段时间的高压打击。此前一天,外管局公布的2016年年报显示,去年外管局共查处外汇违规违法案件1996件,罚没款金额4.31亿元。
针对跨境资本流动持续保持高强度监管,相关部门也是频频发声。从年初的2017年工作会议,一直到5月3日发布的年报,加上期间数次相关监管人士的公开表态,“加强外汇市场监管”已经被反复强调。
与此同时,企业对差异化监管早有呼吁。在今年4月初外管局召开的外商投资企业座谈会上,谈到人民币结汇待支付业务时,辉瑞集团(中国)就曾建议,可以按照企业的信用状况和合规状况区别对待,简化企业在做人民币对外支付时提交证明文件的要求。
对此,外管局局长潘功胜回应称,目前资本金账户已经实现意愿结汇,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可以存入人民币结汇待支付账户使用。但在具体使用中,基于真实性审核的原则,办理人民币结汇待支付账户的对外付款时需提供证明材料,下一步将研究简化相关要求。
郑薇此次提出的差异化监管,具体来看,包括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业务的跟踪监测和分析,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并对其提出更为审慎的管理要求;必要时,还可采取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督促。此外,对于资金流动规模大、对跨境收支和结售汇影响突出的市场主体,外汇管理部门可与其建立密切的联系和沟通,实现更好的引导和管理。
但郑薇也再次强调,宏观审慎要与微观市场监管并重。一是要加强外汇交易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应当要求金融机构在外汇业务办理过程中,落实“了解你的客户”的展业原则,加强对交易真实性、合规性背景的单证审核。外汇管理部门应通过对金融机构进行非现场监测核查、现场检查核查等,确保真实性审核执行到位。据郑薇透露,近期外管局已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了向银行开放电子报关信息,能够有效防止企业重复使用、篡改报关单办理付汇。
同时,对于企业虚假对外投资、虚假利润汇出、伪造或构造贸易背景骗汇、个人分拆购付汇、假借贸易或投资渠道对外转移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外汇管理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此外,外汇管理部门还将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监管合作,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犯罪活动,严厉查处地下钱庄交易对手,延伸打击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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